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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28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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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重庆对首次购房者退税

周俊生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9-28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日前,重庆市发布了“重庆市主城区首次购房财政补贴补助政策”,规定从购买住房并支付按揭本息的首月起连续12个月为一个补助年度,在这个补助年度内,以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40%为限进行退税补助,总累计补助金额不得超过住房总价的30%。(9月27日《上海证券报》)

    在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声音一浪高过一浪的当下,重庆出台的这条政策似乎很有点反其道而行之的意味,因此招来网络舆论的板砖是可以想见的,就连报道这条消息的记者,也忍不住作出点评,认为这“会使当前国内房地产调控面临政策调整的不小压力,可能会刺激国内房价重新恢复性上涨,并将进一步强化市场不再相信房价会真跌的预期”。

    但是,在对重庆这项首套购房退税政策进行批评的时候,我们必须回答一个问题: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目的是什么?很多人认为,目的就是压低房价,让更多的老百姓能够买得起房。其实,这个答案并不是很准确,让更多的老百姓买得起房确实是调控的目的,但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的路径选择,却不只压低房价这一条,甚至可以说,在多项选择中,压低房价只能归为次要选择。这是因为,压低房价虽然很容易获得民意的欢呼,却面临两方面的实际困难,一是政府的权力看似强大,但实际上在干预商品交易价格方面的手段并不充足,行政权力或许可以在短时间内影响价格,却很难突破市场规律使价格长期受打压;二是在房地产市场对GDP所产生的强劲支撑作用未曾改变的情况下,房价如果出现大幅度下跌,对整个经济的稳定发展是不利的,对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更会有影响,因此政府对打压房价的积极性其实并不高。事实上,在房地产调控新政推出以来的5个多月时间里,一些大城市的房价仍然出现了幅度不等的上涨,已经很能说明问题。

    显然,为了让更多的老百姓能够买得起房,政府可以采取更为积极的政策,对首次购房者实行退税,就是一个不错的政策选项。一方面,百姓购买住房的刚性需求一直没有减退;另一方面,高房价将许多百姓挡在购房队伍之外。重庆市推出的这项政策,客观上起到了在满足百姓购房需求的同时,适当减轻其购房支出的积极作用。除了建造经济适用房、公租房等廉价房以外,向有一定经济实力、希望改善住房条件的人群退税也符合百姓的愿望。当然,重庆的这个政策是有严格限制的,只有首次购房者才能享受优惠。这与前些年一些城市推出的购房退税政策有本质区别。当时,推出这一政策的城市,大多无购房套数的限制,导致大批高收入者购买了多套住房,不仅造成税收的流失,加大了社会的贫富差距,而且直接导致炒房行为,致使房价扶摇直上,加剧了中低收入者的住房困难。现在,重庆只要严格控制政策界限,就不会重蹈覆辙。

    税收是政府进行经济宏观调控的一种手段。但是,在以往的经济工作中,政府的退税政策更多地用于企业,特别是用于支持出口企业,而直接向民众实施的退税政策则用得比较少。对首次购房者实施退税,直接施惠于普通纳税人,不失为一种好思路。

    有人担忧,真正享受退税政策优惠的主体人群并不是本地居民,而是外来的有能力的首次购房者。其实,这种担忧完全没有必要,在今天这个高度开放的社会,城市居民的流动是大势所趋,城市的发展不应该排斥外地居民的流入。况且,根据规定,不管是重庆本地人还是外地人,要享受这项政策优惠,都必须有在当地缴税的纪录。这些外地人,为重庆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理应享受同等的市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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