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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2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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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建议为何不受重视

降低固话月租费成北京市消协的“独角戏”?

实习生 高杨清 本报记者 李丽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10-20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近日,北京市消协致函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议降低固定电话基本月租费。

    但是,截至目前,这似乎还只是北京市消协一方唱的“独角戏”。

    中国电信集团的工作人员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不知道消协要求降低固话月租费的事情,公司部门很多,不知道发到了哪个部门。”

    尽管北京市消协称,已于10月11日给国家发改委寄出了邮政快件EMS,但19日中国青年报向国家发改委求证此事时,却得到了这样的回应,“我们第一次听说,不知道北京消协发函这个事情。”

    至于工信部,截至发稿时,记者仍未能未与相关人员联系上。

    北京市消协此次建议降低固定电话基本月租费的行为,是建立在多方调研的基础上的。

    据调查表明,有91.82%%的消费者认为固话月租费收费不够合理。而且,随着电信技术的成熟与普及,电信运营企业经营固定电话的平均成本大幅下降,然而,21.6元的北京市固定电话基本月租费标准却已十年没又改变了。

    北京市消协为此作了积极的尝试。

    4月9日到4月21日,北京市消协请来了北京的三大运营商:电信、移动和联通,向他们通报了消费者的需求和专家的分析,也听取了运营商不肯降价的理由。5月中旬,北京市消协组织了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和三大运营商的座谈。

    不过,北京市消协提出降低固话月租费的建议遭到了运营商的拒绝。

    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曾剑秋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固话月租费并不是“中国特色”,发达国家也在收取固话月租费,因为电话号码是独占的,你占用了别人就不能用,所以要收取月租费。

    据北京市消协的调查,固网运营商近年来的消费者离网率明显提高,2010年1至7月,全国固定电话用户累计减少997.4万户,用户总数降至30375.7万户。

    “降低收费,增加用户数量才是运营商目前应该追求的经营目标。”曾剑秋说,目前我国要取消固话月租费并不现实,一旦强制全面取消月租费,不少通信企业可能会出现亏损,对固定网络运营相当不利。但是,他认为,固话月租费存在着下调空间。

    2009年11月,工信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固定本地电话等业务资费管理方式的通知》,固定电话月租费由政府定价改为实行上限管理。但显而易见的是,运营商就高不就低,不可能自觉调低月租费。

    北京市消协秘书长董青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法律赋予消协的七项职能中,包括对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反映民意,“但我们也是只有建议权,至于这个行业会采取什么姿态、能不能降低收费,幅度是多少,决定权不在我们”。

    曾剑秋说,只设定资费上限,并不利于企业间的竞争,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需要推出更积极的政策才能推动电信业的竞争,才能切实让消费者得到好处。

    同时,曾剑秋建议运营商可以借鉴国外的收费模式。一是收取少量月租费,但给予本地通话免费不限量的补偿;二是收取较多月租费,但给予国内长途通话免费不限量的补偿以及免费使用多项增值业务的补偿;三是不收取月租费,消费者按使用的时间交纳固定电话使用费,而且还给予时间段的优惠。”

    “我觉得10元左右比较合适,不至于让经营商亏本,也能让老百姓得到实在的好处。”曾剑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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