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保体系日臻完善
2006年8月,《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出台,明确提出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积极稳妥地探索社会保障基金运营和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衔接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
按照社会保障发展的一般规律,任何国家都要经历社保制度从无到有、覆盖面从小到大、待遇水平从低到高的发展过程。“从制度全覆盖的角度来看,‘十一五’期间大规模的制度建设,大幅度弥补了原有的制度空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所所长何平表示。
到今年6月底,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覆盖2.45亿人,比2002年增加了1亿人。刚刚开始试点的新农保覆盖了5965万人,年底将超过1亿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人数达到12.5亿人,提前实现了“十一五”规划目标。工伤保险参保1.53亿人,其中,5800多万人是进城的农民工。
城市社会救助制度有了新的发展,初步形成了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医疗救助、住房救助等项目在内的综合性社会救助体系。城市社会保险体系得到了进一步完善,许多城市已经建立起面向普通市民、学生等群体的医疗保险。城镇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水平年年上调,目前平均达到1200元以上,全国4000多万名退休老人从中受益。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普及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险制度也开始试点工作。
2009年,新农保试点启动,我国农民在60岁后首次享受到国家普惠式的养老保障。目前,试点地区年满60岁的老人均已领到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农民在实现“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付费、看病不太贵”后,又实现了“养老不犯愁”。同时,农民工在各项社会保险中的参与程度也有所提高,对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得到强化。
社会保障体系的日臻完善,与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密不可分。2008年以来,中央政府加大了对民生事业的投入力度。在一些省,去年以来用于社会发展的投入超过过去30年的投入总和。
财政部副部长王军说,过去的5年,是财政社会保障事业红红火火的5年,是财政社保队伍不断壮大的5年。
2006年~2009年,全国财政社会保障和卫生医疗累计支出29884亿元,年均增长22.5%。此外,全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5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规模实现了快速增长,其中,基金收入年均递增22.6%,基金支出年均递增32.7%。
社会保障是民生之基。“十一五”期间,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开始迈向完善、健全和科学发展。我国社会保障的制度框架基本确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将进一步改善收入分配格局,为建设和谐社会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