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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2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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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家报刊社严重违法违规被通报

新闻出版总署要求严管记者站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10-29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本报北京10月28日电(记者刘声)今天,新闻出版总署通报了一年多来查处的中国经济时报社、中国妇女报社等7家报刊出版单位记者站严重违法违规情况。

    通报的情况包括:中国经济时报社两记者站因违规被注销;农民日报社3家记者站负责人因严重违法违规被处理;中国妇女报社违反规定让记者站非采编人员从事新闻报道;安徽江淮晨报社聘任被判处刑罚人员担任记者站站长;中国食品质量报社记者私自在地方建立网站并以新闻报道为由要挟企业;《中国经贸》杂志社驻新疆记者站违规被注销;环境与发展报社“中部记者站”敲诈勒索被取缔。

    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副司长朱伟峰说,希望各报刊出版单位引以为戒,针对记者站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自身有关管理制度,加强对记者队伍的管理。

    朱伟峰说,报刊出版单位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记者站人员须为报刊出版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或者与报刊出版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专职人员,记者站不得自行聘用工作人员;要建立严格的采编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人员不得聘用;不得向记者站或记者下达经营任务,报刊记者站不得从事与新闻业务无关的其他活动;记者站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新闻报道或者记者名义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以新闻报道为名要求采访对象订报纸、做广告,或者以“曝光”相要挟向采访对象索取财物;未经报刊出版单位同意,报刊记者站工作人员不得私自设立报刊出版单位网站或者记者站网站,报刊社应严格规范和管理报刊网站地方频道;报刊记者站工作人员不得与报刊网站地方频道的工作人员混岗,不得以报刊网站地方频道名义进行采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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