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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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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建言教育部治理择校费

若根除不了择校顽疾可否问责地方政府

点评人 王聪聪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11-04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漫画:杨威

    近日,教育部下发的治理指导意见称,各地要力争经过3到5年,使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不再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这是教育部首次公布治理择校乱收费的时间表。教育部还表示,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收取择校费。

    “择校费问题困扰家长、学生很多年,教育部门终于表态要大刀阔斧治理了!”一名新浪网网友说,给出治理择校费的时间表,反映出教育部门的决心和信心,值得肯定和支持。但是,单纯取消择校费的指令能否令行禁止呢?

    一名国际在线网友认为,择校费产生的根源在于校际差异。公众对教育的期望由过去的“学有所教”转变为现在的“学有优教”。校际差异不除,就会存在择校,择校费就难以制止。“这决不是教育部门以单兵之力所能解决的,还涉及教育规划、教育投入等诸多问题。”

    “如果学校之间的教育质量没有明显差异,谁愿意舍近求远,多花钱上学?”腾讯网网友“期待”建议,如果市内各区之间的优秀教师流动尚有困难,能不能先让区内的优质师资流动起来?

    华声在线一名网友认为,要根治择校费,必须要平衡不同学校教师之间的收入差距,特别需要提高农村教师、薄弱学校教师的待遇。否则,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说得再严厉,文件发得再多,也挡不住择校费“七十二变”。

    一名中青在线网友担心,在校际差异没有根除的情况下,家长择校至少还有择校费这条“明路”,禁令实施后,看似堵住了这条“明路”,但会不会衍生更多暗箱操作,让一些人暗度陈仓?“暗箱操作一旦盛行,普通家庭的孩子就更难接受优质教育了。”

    另外,腾讯网网友“不落的太阳”指出:如果三五年后,各地择校费的问题还没能解决,该怎么办?

    “如果三五年没能根除择校顽疾,能否问责地方政府?”一名北青网网友认为,如果没有具体的问责制度,很难让各地方教育部门下决心治理择校费问题。平衡校际差异的工作如果不能列入官员政绩考核范围,恐怕没有几个地方官员愿意碰这个烫手山芋。

    东方网网友“邵留生”感叹:针对择校费这一顽疾,教育部门也曾出台过类似措施,但始终收效甚微。所以,这次来点儿问责吧,同时要多与其他部门合作出招儿,治理才能真正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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