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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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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重点群体 做好临界预防

全国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
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推进会召开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11-07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本报讯(记者李菁莹 王俊秀)全国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推进会近日在江西省南昌市举行。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冀平,团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汪鸿雁出席会议并讲话。

    近期,中央领导同志对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批示,要求根据闲散青少年、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和流浪乞讨青少年5类重点青少年群体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的基本状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教育、管理和服务措施,做好面向重点青少年群体的临界预防。

    今年8月,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与有关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工作试点的通知》,确定了北京市海淀区等16个试点地区,对上述5类重点青少年群体进行分类试点。旨在通过试点工作,在前期对全国6至25岁的重点青少年群体底数进行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基层的创造力,进一步探索对重点青少年群体进行分类引导的新方法,推动形成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工作的制度性安排。

    会议听取了部分省、市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的典型发言,教育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等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分别就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了部署。

    详细报道请见中青在线法治频道(http://law.cyo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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