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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1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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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生死状”的尴尬与无奈

亢振洲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11-11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11月7日,记者在山东建筑大学调查时发现,该校学生在学校要求下,签订了《山东建筑大学教育管理与学生自律协议书》。其中约定学生出现自杀、自伤等情况时,“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法律责任”。据了解,该学校两万多名学生大都签了协议。(《济南时报》11月9日)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负有管理学生、教育学生、保护学生的责任和义务。大学生虽然都是成年人,是有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的人,但如发生自杀等行为,也不能说学校全无责任。比如心理辅导责任、心理安慰责任、行为干预责任、性格疏导责任等等,学校都尽到了没有?

    堂堂一个大学竟然与学生签订这样的协议,显然是推卸责任,极为不当。但是,也可以透过这件事看出,现在的学校管理越来越难了。管也不是,不管也不是。管严了,家长找碴儿;管松了,家长还找碴儿。尤其是现在的学生心理健康和自我约束能力极差,使学校很无奈。我们从这些年各大中学校屡屡发生的自杀、自残、互殴、互伤事件就可以看出,在家庭的溺爱袒护下,一些孩子的心理问题相当严重,稍有不顺心、不合意就做出非常之举,使学校防不胜防。

    要改变这种情况,就要加强对孩子生活习惯、生活态度、生活理想的教育,尤其是要加强对学生进行挫折、困难和磨难的教育。现在的孩子,遇到一点点挫折、困难和磨难,就会做出匪夷所思的事情。加上一些家长在孩子出现一点问题时,总是不负责任地责怪学校,谁还敢管理学生呢?如果不从学生的生活环境、心理健康、精神追求上改变目前青少年中存在的问题,学校和学生管理难的问题就不可能终结,学校和学生签订“生死状”的事件就难免还会发生。

    山东建筑大学企图靠与学生签订“生死状”来推卸自己的责任,这责任显然是推不掉的。不过,我倒不想过度责怪学校,只想提醒家长和社会,别太溺爱、袒护、放纵我们的孩子。吃苦耐劳和经受磨难这两门课上不好,孩子的人生注定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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