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成立首家环保法庭
本报北京11月10日电(记者王亦君)非法开荒,处以行政处罚却不能强制开荒者补种被毁林木;汽车交通肇事,引起化学药品泄漏污染水源,受害人却得不到经济赔偿……随着北京市首家环境保护审判庭今天在延庆县法院成立,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遏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犯罪从此有了司法保障。
过去,环保案件只能由环保局以行政处罚手段进行处理,行政处罚无法强制执行,很难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在量刑尺度上也缺乏法律依据,很难从根本上制止环境侵害行为的发生。
环境保护审判庭将实行民事、行政、刑事“三合一”的案件受理模式,负责审理辖区内涉及环境保护的民事、行政、刑事一审案件和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包括环境污染侵权行为案件,因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机关有关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行政管理等具体行政行为或行政不作为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因行政机关落实环境政策、进行环境治理等具体行政行为引发的行政赔偿案件、涉及破坏生态环境、生活环境保护的刑事案件。
环保审判庭成立后,还将建立联络员、联席会议及信息通报制度,建立起环保部门与环保审判庭及其他环境执法机构的环境执法协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