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
2010年11月12日 星期
当前位置:首页-->> 青年话题

当心“醒酒费”变成“天价拖车费”

张贵峰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11-12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武汉市首个“酒后驾驶醒酒中心”在汉阳医院挂牌。那些达到醉酒标准且被查处时理智不清楚、不配合办案的司机,将被送往这里“约束醒酒”,并掏一笔“醒酒费”。“醒酒费”一般由三部分组成:救护车运送费、治疗费、床位费。据估算,“醒酒费”最低得300元,高的可能近2000元。这些“醒酒费”还不包括抽血检测醉酒程度的检验费500元。(《长江日报》11月11日)

    对于醉酒驾驶且“理智不清楚,不配合办案甚至闹事的司机”,采取“约束醒酒”的强制措施,确实有其必要性——不仅有利于警方提高办案效率、减少不必要的执法干扰,维护公共交通安全利益;而且对于醉驾者自身来说,其实也是有好处的,这正如当地交警部门指出的,“从医学角度讲,醉酒人员发生死亡的比例较高”。

    而从法律角度看,强制“约束醒酒”,也是有法律依据的,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5条规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保护性的强制“约束醒酒”既有现实的必要性,也有法律依据,但这并不等于说,其具体实施操作的全过程,也会自动地获得合理性,不需要在细节上加以提防、避免其变形走样。在这方面,此前饱受舆论诟病、同样属于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收费的“天价拖车费”,可以说是一个生动鲜活的前车之鉴。与“约束醒酒”一样,拖救事故车辆,当然也是必要和合法合理的,但是动辄成千上万元且不容讨价还价的“天价拖车费”,显然就没有任何合理合法性,乃至形同变相抢劫、敲诈勒索了。

    目前,武汉设定的“醒酒费”标准——最低300元,最高2000元,是不是过高?据卫生部数据,2009年我国人均每次门诊费用为159.5元,而人均住院费为5951.9元。如果加上500元的醉酒检测费,武汉的最高醒酒费(2500元),相当于15次人均门诊或者0.5次住院的花费。醉酒并不是什么疑难杂症,醒酒也不是什么高深的医疗技术,至于如此费钱吗?

    为了吸取此前“天价拖车费”的教训,避免重蹈后者的覆辙,笔者以为,醒酒中心及其收费,还亟待以下几个方面的制度完善:其一,“醒酒费”标准,不宜由醒酒中心自定,而应依据《价格法》的相关规定,交由物价部门,按公益收费的制定程序,并征求各方意见。

    其二,“醒酒中心”不能由交管部门指定设立,更不能形成“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的垄断格局——所有具备醒酒救治能力的合法医疗机构,都应有资格成为“醒酒中心”,醉驾者有权自主选择去哪一家“醒酒中心”接受醒酒治疗。

    其三,“醒酒中心”必须确保与交管部门彻底脱钩,两者不得建立任何形式的利益关系,如醒酒中心通过折扣、提成的形式向交警返还“醒酒费”。经验告诉我们,无论收费名义多么冠冕堂皇,权力一旦与垄断收费挂钩,便是消费者权益不得不接受盘剥、宰割之时。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