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犯罪:由暗偷变为明抢
为了集中严厉打击盗掘古墓葬等文物犯罪,遏制文物犯罪蔓延,2009年12月至2010年6月,公安部、国家文物局在山西、内蒙古、安徽、山东等9个省份部署开展了“全国重点地区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在历时7个月的专项行动中,公安和文物部门共侦破文物犯罪案件541起,打掉犯罪团伙7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787人;追缴文物2366件(套),其中已鉴定的一级文物14件,二级文物156件。
近年来,随着我国文物“收藏热”、“投资热”的不断升温,文物价格节节攀升,客观上刺激了一些文物犯罪分子不惜冒着坐牢和生命的代价铤而走险。同时,不少地方的古玩、旧货市场十分活跃,但是管理却比较滞后,存在非法经营文物,特别是经营盗掘出土文物的现象,刺激了文物犯罪的增长。
公安部刑侦局副局长黄祖跃说,从近年全国各地发生的重大文物犯罪案件看,文物犯罪呈现四大新特点:一是,职业化特征日益明显。犯罪团伙组织更趋严密,分工更细化,走私渠道越来越隐秘。二是,智能化犯罪增多,运用高科技手段作案突出。三是,暴力化犯罪趋向显现。犯罪行为由暗偷变为明抢,恐吓、威胁人民群众,暴力伤害文物保护管理人员,甚至持枪、持械武力对抗公安民警。四是,违法犯罪分子以“洗白”文物的方式,规避文物监管和法律制裁。目前,国家允许个人建立私人博物馆和收藏文物,虽然国家对文物收藏有明确的规定,但一些收藏者,特别是部分企业老板,以类似“洗黑钱”的方式,把非法文物变成合法,再贩卖获取暴利。
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说,中国高度重视文物安全,不断加强文物安全法制建设,增强文物安全防范能力。为了开展打击文物犯罪国际合作,中国先后与13个国家签署了防止盗窃、盗掘和非法进出境文物的双边协定或谅解备忘录。
据了解,当前中国文物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下一步,公安部、国家文物局将继续保持打击文物犯罪的高压态势,同时努力构建以各级政府为主导、文物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文物安全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