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
2010年11月22日 星期
当前位置:首页-->> 要闻

执行制度不容弄虚作假

新华社记者 刘文国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11-22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贵州省贵阳、遵义两家煤矿因矿领导带班下井作业弄虚作假,最近分别被处以16万元罚款,向在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中弄虚作假行为敲响了警钟。

    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均与经营管理层安全意识淡漠、安全监管措施不落实密切相关。以贵州为例,近年来这个省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煤矿事故多达数十起。据有关部门调查的结果,这些事故没有一起不是责任事故。

    国家规定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是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制度,目的是促使煤矿管理层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像珍视自己生命一样珍视矿工生命,从严从细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但这项制度发布后的大量现象显示,一些煤矿对执行这项制度不重视、不认真,有的阳奉阴违突击安排“矿长助理”做替身,有的在值班记录上做手脚糊弄检查。这些弄虚作假既是对安全生产工作不负责任的表现,也是有令不行肆意破坏制度的行为,影响极坏。

    历史经验一再证明,再好的技术、再好的制度,都不能取代实际操作人员的素质和责任心。如果操作者不树立安全生产意识,不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发生事故势在必然。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暴露出的违规操作教训十分深刻。

    历史经验也一再证明,领导是否重视,对于制度的落实十分重要。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是用近年来不时发生的血淋淋矿难教训换来的。矿领导只有带头下井,才能树立“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安全观念,从思想深处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措施的落实。

    执行制度来不得半点虚假,谁弄虚作假,谁就应当受到惩罚。往年的事实证明,越是接近年终,越容易发生突击生产现象,产量大幅度增加的背后,往往是安全生产工作松懈。贵州省有关部门在这个时候处罚两家在安全生产方面弄虚作假的煤矿,值得所有工矿企业引以为戒。

    新华社贵阳11月21日电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