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大解除肖传国职务
本报武汉11月25日电(记者甘丽华)今天下午,华中科技大学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几经努力,华中科技大学和协和医院于今天下午将解除肖传国在学校、医院所任(聘)职务的处理决定送达到肖传国本人,从而严格依法依规完成了对肖传国处理的相关工作程序。此前,华中科技大学和协和医院已于11月6日决定解除肖传国在学校、医院所任(聘)的职务。
据华中科技大学介绍,9月21日,肖传国案发生后,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在多种场合对肖传国的行为表示了强烈谴责;学校新闻发言人也表示,学校将密切关注,待司法机关作出认定后,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11月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肖传国案作出了终审判决。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协和医院有关管理规定,11月6日,学校作出决定,解除肖传国在学校担任的行政职务,即同济医学院泌尿外科研究所所长,以及聘任的教师职务。同日,协和医院决定:免去肖传国泌尿外科主任、《临床泌尿外科杂志》主编职务;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和待岗察看一年处理;按照《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上报卫生行政部门作出相应的处理。
华中科技大学新闻发言人表示,学校历来重视所应肩负的社会责任,一贯强调,任何一位教职员工,无论是作为一位公民,还是作为一位教师、一位医生、一位科研工作者,都应自觉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作社会的表率。肖传国案虽是个案,但对学校和全体教职员工仍是一个警示。11月25日,学校已同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单位,以此案为教训,结合正在推进的教风学风建设年的有关工作,采取切实措施,在全体教职员工中进一步加强师德医德教育和法规校纪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