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
2010年11月30日 星期
当前位置:首页-->> 青年话题

一只“苹果”竟纠结了两大运营商

邓海建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11-30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中国联通iPhone新政细则昨日公布。新政比先前所言的“冻结话费”力度更强、条件更为苛刻:一个月内机卡分离,除了手机号码停机外,手机本身也将被“锁定”,变成中看不中用的“砖头”;而超过90天时限还将被销户。另外,中国联通或将向用户追缴违约金。唯一例外,12月1日前入网的老用户不受此限制。(《北京晨报》11月29日)

    市场经济嘛,两大电信运营商互掐,其实也算不上怪事或坏事,消费者当然希望“让互掐来得更猛烈些吧”。然而舆论普遍认为,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的iPhone用户争夺战,很像是一场3G版的“3Q之争”。事实果真如此吗?打个不甚恰当的比方:两家卖面包的作坊,竞争惨烈——但最后竞争的焦点竟然落在包装纸上,纷纷以“独家美丽”的包装赢得面包消费者的青睐,这对提升食品质量真是好事一桩?

    电信运营商是干嘛的?这个问题不难回答,无非是提供电信服务的,手机等是电信服务的终端器具,就好比面包上的包装纸,价廉物美的电信服务才是立足的根本。那么冷静地看看眼下的所谓“苹果之争”,对促进电信服务、提升运营质量有多大的裨益呢?本月18日,湖南联通向iPhone用户群发短信,开涮iPhone装上移动卡,进一步升级口水战。不甘寂寞的移动当即反击,不仅开发出匹配iPhone4机的小SIM卡,还大张旗鼓地推出“存话费送iPhone手机”活动。醉翁之意不在酒,争的是“苹果”,夺的是用户。

    联通的意思,是想以“机卡匹配”笼络“苹果”的粉丝爱屋及乌,但这显然与反垄断法有悖逆之嫌,按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在交易时,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作为在电信运营商,对行货“苹果”实行垄断销售,这种排他性销售方式已经涉嫌“搭售”;而移动显然不想失去既定的市场份额,也不在服务品质上下功夫,而是选择了“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仍靠“苹果”拉拢客户——无怪乎签约了的联通会发问:合法渠道只剩下联通一家,移动的正品行货来源于何?

    真相令人纠结,是非很难说清楚,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作为电信运营商,将市场份额的决定因素孤注一掷在“苹果”身上,这是运营商的悲哀,更是中国消费者的悲哀。运营商订制手机固然是一种潮流,但妄图以绑架消费者对手机消费的偏好、从而被动接受其电信服务,估计终究不是长久之策:一方面地球是平的,水货的触角不比行货少;另一方面技术也是平的,破解等早就不是什么难题,厂商也都默认了这个事实。当此背景下,电信运营商应该用技术和应用来拉拢用户,提供价廉物美的电信服务,远胜过卖剪卡器或免费提供剪卡服务等被动行为。

    遗憾的是,一边是各家疯抢“苹果”,一边却是懒得提供便民利民的优质服务。前几日,热议了N年的“携号转网”终于在天津、海南试点实施,据说一些网络运营商仍不动声色地为用户离网设置障碍。回顾一下它们在漫游费等问题上的淡漠,再看看今日疯抢“苹果”的灰色招数,于是我们心里便淡定下来:一只“苹果”上的纠结,其实根本就无关消费者利益——至于“成熟有序的市场竞争”,更是“神马浮云”。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