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重拳打击侵权盗版
本报北京11月30日电(记者刘声)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今天通报,11月19日,河南省新乡县人民法院对全国“扫黄打非”办列为重点督办案件的新乡“9·3”非法盗印案作出宣判,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侯某等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0至13年,并处罚金10万元至30万元。
9月3日,根据首都师范大学和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的举报,新乡县“扫黄打非”部门组织力量对该县大召营镇前高庄村一处非法印刷厂进行突击检查,共查获盗印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商务印书馆等出版单位出版的《中学教材全解》、《古汉语常用字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等教材教辅图书及工具书45种,共计两万余册,非法经营数额达37万余元。
案发后,新乡市迅速成立“9·3”非法盗印案专案组,进行立案侦查。9月15日至28日,公安机关先后将以上3名被告人缉拿归案。10月21日,新乡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3名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