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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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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赖和迎合媒体寻找最有新闻价值的身份

曹林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12-02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这片土地,为什么拆得这么惨烈?在“强拆出一个新中国”的呼声下,拆迁的故事似乎越来越充满悲壮。近日,一封《法学博士清华大学王进文致工学博士潍坊市长许立全先生有关拆迁问题的公开信》在网络流传。这篇博文得到了王进文博士的证实,他接受采访时称事因家乡房屋在未签拆迁协议的情况下于凌晨被拆。王进文发表公开信之后,潍坊官员已来北京与其当面沟通,争取妥善处理此事。(《新京报》12月1日)

 ;   清华法学博士的公开信,很容易让人想起前段时间复旦博士的“奔丧日记”:老家被强拆,父亲被活活打死,博士孟建伟的奔丧所遇,激起了舆论对血腥拆迁的强烈愤慨。

    名校的博士,在这个崇尚官本位的社会其实算不上什么,他们所掌握的资源和所拥有的权能,甚至比不上小县城的一个小股长——可书读了这么多,知识精英的身份,无法抵抗轰隆隆的推土机,还是让人感到感叹:既感叹于知识在这个权力社会的无用、读书的无用,又感叹于自身身份的弱势——遭遇房屋强拆时,名校博士们尚有个很有新闻价值的身份引来媒体的关注和舆论的围观,可一般人除了自己的血肉之躯,还有什么呢?

    这在清华博士身上表现得很明显,他在致潍坊市长的公开信中充分“使用”了这种身份。公开信本身就能引起媒体关注,加上是致市长的公开信,更有“清华法学博士”的身份,就更有新闻价值了。一个法学博士,当老家遭遇强拆时,不去寻找他最拿手的、最信奉的法律去捍卫权利,而选择了向市长发公开信的方式,这多么耐人寻味啊。

    发信者的身份,发公开信这种行为,将当下中国社会对媒体的依赖表现得淋漓尽致。显然,清华法学博士写这封信,并不指望能遇到一个可以交流、可能说服的市长,隔空喊话,是为了引起媒体的关注,以舆论的围观向市长施压。

    在一个法治健全的社会,当一个人权利被侵犯的时候,他会首先选择寻求法律的保护,在法律中寻找“对自己最有帮助的法条”。可在我们的社会中,法律往往缺乏应有的尊严,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权大于法,法律很多时候根本解决不了问题。无奈中,人们只能寻求权力靠山,一事当前,首先想到的是关系,能不能靠关系将事情以最快的时间、最少的成本解决——当找不到关系,或关系不奏效时,人们只能求助于媒体的力量,寻求媒体的曝光向权力施加压力,寄望更高级的领导从媒体上看到并有批示。拆迁就是如此,许多地方的法院根本不受理拆迁官司,而政府往往就是冲在一线的强拆者,被拆者求告无门,只能选择媒体。

    这种依赖下,以至于出现了“不信法律、不信权力、只信媒体”的景象,媒体在许多人心中比信访局靠谱多了。中国媒体在伸张正义上扮演着这么重要的角色,公众那么依赖媒体,催生出一个有中国特色的名词:媒治——这个词对应的是“人治”和“法治”。

    因为过分依赖媒体,可媒体的关注视野是有限的,媒体人追求正义,悲天悯人,可他们有自己的新闻规律判断,很多时候只能选择去报道“最有新闻价值”的案例。面对求助时,他们要看这件事有没有“新闻点”。比如强拆,当强拆每天都在发生时,一般的强拆已经很难成为新闻,只有强拆有某个与一般强拆不同的“新闻点”时,才会引起媒体的注视。不要责怪媒体人的功利和局限,他们不是中纪委,不是信访局,他们是一群做新闻的人。

    一件事能否引起关注,关键看有没有新闻点。这暗示着寻求媒体帮助的人,首先去寻找自己身上最有新闻价值的身份,或寻找自己的遭遇中最有新闻价值的经历。比如,当年跨省追捕的王帅案,王帅老家土地被强征,可被强征的事件多如牛毛,如何使他被媒体关注呢?于是他紧贴时事,选择了当地另一起丑闻作为帖子的标题,于是成功地引来了媒体的关注。武汉的王贝整容致死案,如果不与“超女”这个颇具新闻价值的身份联系起来,很难获得关注;抄袭泛滥成灾,举报抄袭如果举报的不是校长或院士之类,举报也很难获得媒体报道。清华法学博士的公开信也是如此,无奈的他深知,名校法学博士与被强拆结合,才会产生新闻价值。

    可是,能有多少人拥有这种具有新闻价值的身份呢,又有多少事件拥有这种能让媒体围观的新闻点和兴奋点呢?没有可以吸引媒体关注的新闻价值,难道他们只能选择无奈地忍受,默默地承受那权利被肆意侵犯的大耻辱、大不幸?

    媒体人被如此倚重,人们在受到侵犯时,都竭力寻找自己身上最具新闻价值的身份。这种推向媒体人的社会使命,无疑是法律之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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