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治”是民治与法治的暂代品
有人把媒体的这种当下功能称为“媒治”,意即媒体对社会的治理或管理,被上升到了与“法治”、“人治”相对的高度。出现“媒治”其实并不奇怪,西哲云,“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常青”,当现有体制功能不彰,人们不平则鸣而求告无门的时候,找媒体有时候能够解决问题,“媒治”就隐然成形。
真正令人称奇的,是体制对“媒治”的接纳,甚至对“媒治”形成某种依赖。有些领导很重视舆论监督,有的地方明确规定,被媒体曝光的问题必须有处理、有回复。这些都不过是说明,政府并不希望自己治下百弊丛生、不公不义,但虽然心向往之,而力有不逮。媒体曝光,无非是是非诉诸公论,则政府对媒体的依赖,算得上尊重民意公论、择善而从。
国家治理,无论古今中外,都有赖于公论民意。中国古代有“乡校”,老百姓聚在那里议论国事;又有官员摇着木铎“采风”于四境,了解民心向背。翻开中国典籍,“民心向背”是头号关键点,它体现了我们对民意在政治生活中的价值的认识。现代所谓民主政治,说穿了就是把“风”直接纳入治理的体制之中,由公论定是非,让民意决定公共管理议程。
现在所谓“媒治”,实际是古代“采风”功能的现代延续,它“卷入”治理,但不可能真的实施治理。既然法治、民治不彰,媒体汇集民意,形成公论,供有关部门择善而从。在这个过程中,媒体构建了一个公共空间或曰“乡校”,供人们议论时事,影响公权力的运行。“媒治”其实是通过媒体与权力的联合,构成法治、民治的一个替代品。
但“媒治”不仅暴露了治理模式的缺陷,也暴露了它自身的先天不足:以中国之大,是非之多,媒体容量又极为有限,绝大多数事情都管不过来;很多“媒治”个案都是全国舆论共诛之,始见“治理”之效,意味着巨大的社会成本;舆论在传播过程中也存在能量损耗的问题;地方权力乃至整个社会都存在“审丑”疲劳,丑闻多了,大家就不以为丑了。“媒治”最终取决于公权力,而公权力本身权威性不足的问题始终存在,则“媒治”往往见好就收、半途而废。
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这一特征也体现在国家治理中,这就决定了权力内部监督、内部制衡之难难于上青天。解决问题的出路,显然在于打通权力内外,将民意公论输入政治这个系统,改变整体权力生态。中国高度重视“民心向背”,几千年一以贯之,但如何将“民心”纳入国家的治理机制中,使之体制化,一直不甚成功。“媒治”是一种体制自我完善的尝试,也具有鲜明的“临时性”特征。
但“媒治”代表了一个“公民会审”的时代,这个时代已经来临,它肯定会孕育出与之相应的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