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须坚持公益性普惠性
问:“国十条”中说,发展学前教育,必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这个公益性是如何体现的呢?
答:就是要通过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来体现学前教育的公益性。目前,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严重不足,文件提出加大政府投入,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扩大公办资源:一是在公办资源短缺的城乡地区,要新建一批公办园;二是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富余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优先改建幼儿园;三是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通过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的方式扩大公办资源;四是制定优惠政策,支持街道、农村集体办园。
问:有媒体报道说,“国十条”力争要在3年内实现公办与民办幼儿园同价?
答:“国十条”并没有具体要求3年内公办与民办实现同价。我们要在发展公办幼儿园的同时,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服务。并希望在政府的支持下,把原来民办的收费标准降到与公办园大体相当的程度,让百姓可以自由选择。
问:2009年,全国有13.8万所幼儿园,在园儿童2657.8万人,学前3年毛入园率达到51%。这就意味着有将近一半的学前儿童上不了幼儿园。他们主要集中在哪里?
答:将近一半的孩子不能入园,主要集中在农村,特别是中西部贫困地区的入园率是很低的,有的地方只有30%。发展学前教育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村,主要采取四条措施:一是纳入规划,将幼儿园作为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建设;二是加大投入,重点支持中西部农村地区;三是完善网络,通过独立建园、设分园、联合办园等方式,完善县、乡、村学前教育网络;四是改善条件,努力配备好保教设施等,逐步为农村幼儿园创设良好的教育坏境。
问:关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有哪些具体规定?
答:加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是解决城镇“入园难”的关键。文件着重强调了四点:一是补建,没有配套幼儿园的城镇小区,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二是同步建,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建设“三同步”;三是强制建,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四是建后统筹使用,建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证面向小区适龄儿童提供方便就近的普惠性服务。
问:学前教育经费长期投入不足,而这次“国十条”的出台,要解决学前教育面临的问题,资金支持必不可少,如何能保证这一点呢?
答:主要采取3条措施:第一是加大政府投入,相关政策可概括为“五有”。一是“预算有科目”,二是“增量有倾斜”,三是“投入有比例”,四是“拨款有标准”,五是“资助有制度”。
第二是制定优惠政策,动员和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助园和出资办园;第三是家庭合理分担学前教育成本。
问:“入园贵”是百姓反映最集中的问题之一,怎么解决目前幼儿园乱收费现象?
答:国家将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一是制定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二是合理制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三是加大对民办园收费的监管力度,四是严格执行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五是坚决查处乱收费。
问:幼儿教师待遇低,队伍不稳定的问题普遍存在。发展学前教育,离不开教师队伍,如何能稳定这个队伍呢?
答:主要措施有4个方面:一是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二是落实工资、职称等方面的待遇,三是完善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四是加强幼儿园园长和教师的培训。3年内对1万名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进行国家级培训,各地在5年内完成对园长和教师的全员专业培训。
问:“国十条”中提出“实施学前教育3年行动计划”,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一是要准,要深入调查,科学测算未来3年学前教育需求和供需缺口;二是要实,确定发展目标,以县为单位编制学前教育3年行动计划;三是要快,各省(区、市)的行动计划要在明年3月底前编制完成;四是要督,各地要建立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3年行动计划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希望通过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让大部分孩子有幼儿园上,有好幼儿园上。
本报北京12月2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