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处搜罗发票冲抵工资 85.7%受访者自称“发票奴”
漫画:金艳
年关将近,不少白领开始四处“搜罗”发票,拿到单位冲抵奖金或工资。有的单位甚至每月都会以“合理避税”的名义,要求员工拿通讯和交通等发票报销冲抵工资。不少拿着这种“发票工资”的网友,戏称自己是“发票奴”。
上周,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和搜狐新闻中心,对3566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85.7%的受访者称自己就是“发票奴”,会为了报销到处找发票,其中32.3%的人坦言自己“经常”找发票报销。另外,88.6%的人表示身边存在“发票奴”,其中22.3%的人感觉这样的人“非常多”。
“发票奴”出现源于工资扣税太多?
“现在我一打电话给朋友们,很多人第一句话就是‘又要发票吧?’”北京市某私企职员孙爱玉,每月都需报销部分发票,“公司根据员工职位确定报销科目,通常有话费、油费和公交费等。我每月到手的钱是5000元,其中有2000元打到工资卡上,有2000元是打到我的另一张银行卡上,有1000元要用发票换。而我的工资条上显示的是2000元,不用交个人所得税。”
所以,孙爱玉几乎每月都会为了要发票“骚扰”亲朋好友。有一次实在凑不齐发票,她还在过街天桥的票贩子手里花50元买了1000元的发票。
“发票奴”一般通过什么途径攒发票?调查中,79.5%的人首选“找亲朋好友要发票”;其次是“自己消费开发票”(66.3%);42.1%的人通过“买购物券开发票”;40.1%的人“从票贩子手里买发票”。还有11.8%的人通过其他方式攒发票。
某知名IT企业员工陈浩告诉记者,因为个税征得太高,不少同事采取“发票顶工资”的方法“合理避税”。“这个流程很简单,只需向公司申请调整薪资结构就可以了。我目前的月薪是9000元,按照正常的纳税标准,每月需缴税739元个税,但是我向公司申请3000元以发票的形式来报销后,每月只需缴纳325.4元个税。”
“很多大公司的特殊职位,也可以用发票代福利,比如有的公司会每月给中层领导报销1000元的油费,但领导不一定开车,所以就从别处找发票直接顶账。”陈浩说。
“‘发票工资’的形式太普遍了,是我们行业的潜规则。”湖南省某国企财务人员吴乐章(化名)表示,员工发票报销有时是一些正常补贴,但很多时候是企业为了逃税。每月上缴的税收中,仅员工个税这块儿,就能少缴一半以上。“在国企,用发票冲抵的主要是奖金,不进入职工薪酬,也不走公司基本账户。不过,普通员工报的也不多,报销的‘大头’主要还是领导。”
哪些单位的“发票奴”比较多?调查显示,66.2%的人首选“国企”,其次是“事业单位”(66.0%),“党政机关”排第三(63.2%)。“中小企业”和“外企”分别有32.9%和19.8%的人选择。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刘昕认为,无论什么类型的单位,实行“发票工资”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避税。但在不同体制的单位中,资金来源的性质不一样,报销的动机也不一样。一些中小企业利润很低,想给员工办一点福利,但按正常缴税的话,员工拿不到多少钱。不如让大家拿发票来报,得点儿实惠,企业也能少上缴一些税。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避税,不光影响国家税收,还会让国有资产流失。”刘昕指出,一些单位员工的工资水平已经很高了,如果还通过发票报销,巧立名目得到很多福利,有变相地从国家骗钱之嫌。
调查显示,69.6%的人认为“发票奴”出现的原因是“单位要避税”,54.1%的人认为原因是“一些单位福利太好”,53.4%的人认为“个人工资扣税太多”。
解决“发票工资”59.3%的人建议完善个税制度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研究所副教授李美云认为,从发票取得的路径来看,有些是合法取得,有些是非法取得的,但不管是合法取得还是非法取得,通过报销的形式发放工资或奖金,都是为法律所不允许的。有些发票虽然形式上合法,但这种行为仍然属于法律上所规定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而这种非法目的显然是为了规避税法规定,偷逃税款。
“发票工资”会有哪些影响?调查显示,54.1%的人认为会影响职工的社会保障待遇;46.7%的人担心导致票贩子越来越多;45.7%的人认为会影响国家税收;40.4%的人认为会影响贷款额度,毕竟贷款是依据个人“账面工资”计算;42.9%的人认为计算经济补偿时,只能吃“哑巴亏”;23.0%的人认为可降低单位运营成本。
陈浩觉得,对于企业来说,“发票工资”是吸引员工的方式之一。员工一般都喜欢这种做法,因为在保证总工资不变的情况下,每月能少缴纳几百元钱,很划算。运作中,劳资双方各有受益,最终损失的还是国家税收。他认为,这种灰色操作的盛行,与目前的商业环境有很大关系。“要想避免这些灰色操作,靠规章制度是不行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关键还是要商人用商业道德、职业道德和个人修养来自律,但很明显,中国目前这种道德的东西,非常欠缺。”
“当制度存在缺陷或者监管不严时,每个人都可能徇私舞弊。”吴乐章认为,监管不严是“发票工资”普遍的根本原因,而个税的公平性也一直饱受争议。“为什么工薪阶层是纳税的主体?纳税多的人并没有得到相应权利,所以逃税和避税也就越来越多,甚至在有些单位上下‘共谋’,早就制度化了。所以,还是要完善税法,确定合情合理的所得税起征点,保持法律的公平性、严肃性和广泛的接受性。”
调查显示,为解决“发票工资”问题,59.3%的人表示个税制度亟待完善。
刘昕指出,我国也需要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尤其是国有单位发每一笔钱,都要经得起检验,不能想怎么发就怎么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领导必须把工资公开,政府应该对这些工资有所监管,不能让“发票工资”无节制地泛滥。
李美云认为,对“发票工资”现象进行监管的成本会很高,也并不一定是最合适的办法。她建议,应从改革我国个税的征收,稳定物价,以及提高正常的工资福利待遇入手,解决这一司空见惯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