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案》对60年代文学史重新演绎
讲到“案”及至于“推理”,我也想到了格里耶,他在自己第一部短篇作品《橡皮》中,也借用了侦探推理小说的形式,以“橡皮”的功能将章节之间的情节线“擦去”,使读者自己成为主动探索者而不是传统小说中的被动接受者。包括格里耶在内的“新小说派”作家们都是反现实主义的实践者,就像格里耶揶揄现实主义“善于制造关于‘真相’的幻觉”。“新小说派”的诞生很大程度上与西方学术背景脱不了干系。在结构主义发生语言转向的今天,传统的主体概念亦随之而颠覆,如上文提到作者在前言中写到的戈德曼对格里耶评价的那段话,《典型文案》作者将它最后归结于马克思的那句经典结论: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于是有很多人将这句话在话语分析的层面上继续衍生为:主体是各种话语关系的总和——这也是现代主义对主体的一个基本认知。毫无疑问,文学话语也包括其中。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学术理论派别错综衍生的过程当中,批评界曾大力鼓吹切断“文本”与“现实”之间的联系,无疑这是理解力的一种方式,而重新将文学话语与人文环境衔接起来的,也是另外一种方式。这大概就是作者以这种形式将这份“六十年代文学档案”呈现于人前的原因。我发现一件有意思的事情是,我在读《文案》这本书时,多次发现作者每要加入自己对于“人”、“事”、“史”的主观论断,这是否就是他自己谈到的有点“眈迷其中”呢?我认识一个在侦探悬疑小说方面“读龄”颇长的朋友,他告诉我读这类小说最有成就感的是凭借书中线索自己独立解开最后谜团,自然,这从作者的角度来说读者能够轻易解开谜底而不依附自身,明显是很大的打击,但是如果不这样,岂不又像传统的阅读过程那样让人备感索然无味?我想“现实”与“真相”的概念异同也就在此,“现实”和“真相”一样可以用各种方式被再创造,“现实”有不同的维度,而“真相”就只有一个,这就是,每个人的心中,都有评判的权利。而《典型文案》对于上世纪60年代文学史的重新演绎,就是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