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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1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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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点时评

微博自纠与网络空间的自治

刘福利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12-10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针对《中国新闻周刊》在新浪微博上发布金庸死亡的虚假消息,目前许多评论将讨论的重点集中到微博的自纠功能上来:微博有没有自纠功能,有多大的自纠功能,具体应该由谁在微博上进行自纠?

    其实,单纯地看待金庸“被去世”这件事,笔者并不认为其有多大的严重性。这条消息是由一家纸质媒体发出的,只不过是借助了微博这一传播平台。在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媒体发布了假新闻,都是不难见到的事情,要求媒体坚决杜绝假新闻,只能是一种理想状态,当然,对于失实报道,媒体应该承担责任。就此事而言,发布假消息的媒体应该向读者和金庸诚恳致歉。

    不过,目前的讨论,已然超越事件本身,上升到了网络如何被滥用以及如何改变这种状况的问题。在金庸“被去世”之前,余秋雨、白岩松等名人也“被去世”过,其他形式的滥用网络的行为也屡见不鲜。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网络这块“公地”已经是谁都可以来践踏,谁都可以利用其实现自己不光彩的目的,而不会受到应有的惩罚。用一句粗话说,在网络空间,好像谁都可以随意拉屎,然后提起裤子就走人。

    如何制止这种行为?或者,发生了这种行为后,如何尽可能消除其负面影响?一些人提到了法律,包括通过立法的形式实行实名制等。但法律不是万能的。在任何行业和人群,除了相关的法律等,还有自我管理的机制。这套机制就是用来弥补法律的不足,其在一些情况下,往往会起到比法律更大的作用。就新闻行业而言,除了一些法律中的相关规定外,还有记者协会等自治性的组织,用来管理和约束自己的行为。

    对于网络的管理,除了法律外,也需要一套自治性机制。以目前通过微博发送虚假消息为例,在微博注册的一些用户就可以自发组织起来,组成一个自治组织,及时发现这类信息并予以澄清。这样的组织可以是紧密的,组织成员在现实世界还可以互相切磋;也可以是松垮一点的,大家遇到疑似虚假信息了及时沟通处理。

    任何人都可以呼吁在网络空间成立这样的自治组织并参加之,但笔者认为,专职进行采编的媒体、行业专家和其他名人,应该加入其中。因为他们相对而言,对信息有更强的辨别能力,他们的交往圈子也有助于其对某些信息进行核实和验证,他们对滥用网络行为的批评和建议,会产生更大的社会效果。

    当然,可能有些在微博影响力较大的人认为,我对网络空间自治没兴趣,不参加那样的活动。对,这是个人的自由。但在网络这个会对现实生活产生很大影响的公共空间,广大网民需要的不仅仅是介绍专业知识的专家、聊自己八卦的明星,还需要能够介入公共生活的知识分子。他们期待这样的介入,能够帮助他们更好地利用网络,更准确地把握信息。这是名人的一种社会责任,不仅在现实社会,在虚拟社会,也应该有一些名人站出来承担这样的责任。

    反过来看,如果在网络空间没有这样一个自治性组织,那对于许多滥用网络行为的揭露和批判,就会呈现出较大的偶然性。如果虚假信息不是太刺眼、如果不是把无辜网民耍得过分、如果不是某个传统媒体的介入、如果不是某个名人的关注……许多滥用网络的行为是难以被揭露的。

    值得欣喜的是,目前在微博上,一些专家学者和新闻媒体、知名媒体人、文体明星之间已经有了越来越多的互动,而且讨论的话题很多都是公共事件。如果他们在维护网络空间纯洁性上能有更多的共识,愿意利用自己的见识和人脉为避免网络空间被滥用而相互沟通和采取行动,那对于网络空间的良性运转是极为有利的。因此,笔者认为,包括微博在内的网络自纠机制,应该建立在网络自治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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