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有必要公开巨额停车费去向
治堵使用“涨价法”
12月13日,北京市发改委公布《北京市非居住区停车收费调整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本周内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方案》提出,为了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削减中心城的交通流量,北京市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打算把北京非居住区的停车场,划分为三类区域,实行“中心高于周边,地上高于地下”的差别化收费。并且,收费基准也有变化,路边白框内的“占道停车场”实行累进加价制,每多停一小时,按加价50%%收费。
《方案》规定,三环以内和现有的CBD商业区、燕莎地区、中关村核心区、翠微商业区4个重点区域,属于“一类地区”,停车费按照路边占道停车、露天停车场和地下停车场的不同,起价分别为每小时10元、8元和6元。五环以外属于“三类地区”,不同停车场的起价费分别是每小时3元和2元。除此之外的区域,被划为“二类地区”,拟实行每小时7元和5元不等的停车起价费。
其中,占道停车费在起点上“高出不少”,并且由于累进加价制,最容易“激增”成巨款,因此成为《方案》中最受质疑之处。《方案》里规定占道停车的“天价收费”,已经在网上引起热议。多数网友表示,用这种“涨价法”来治理北京的堵车问题,其公平性和有效性都值得怀疑。网友“Zhangtian”称,按照《方案》,以后上班开得起车的只有官员和富人了,老百姓的车“只能当摆设”。
祖先生的公司位于三环以内的CBD,正好处在“一类地区”。按照新的停车费标准,他一天工作8小时,光停车费就要花费近500块钱。他担心,如果再加个班,每天挣的都不够停车的了。
公众不应“失声”
人们不解的是,与百姓如此相关的大事,竟然没有经过听证程序。北京市发改委的解释是,根据《北京市价格听证目录》,停车费并不在听证会范畴之内。
但记者查询,2008年12月新施行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明确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实行定价听证。
“只要是作出直接涉及到公民利益的公共决策,都应当去听取利害关系人、社会各方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从而实现多元参与的良好治理规范。”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张强副教授今天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认为,与百姓利益相关的政策要请百姓参与,制定政策时要得到大家的响应和讨论,“至少在程序上是科学的,符合大多数人的诉求,才能制定出可行的、有激励性的措施。”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白钢有些无奈地说:“在我国,听证会很多时候实际上也没有真正反映公众的利益和要求,还是管理部门在做决策。”
“价格杠杆”不是万金油
在北京近日出台的交通拥堵治理方案中,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利用经济手段控制机动车污染和解决重点拥堵路段交通拥堵问题”。“也许停车费涨价就是用经济手段治堵的第一步棋吧。”祖先生有些无奈地说。
“钱不是万能的,不是污染了交污染费,车多了提高停车费。”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副秘书长张群杰说,“交通管理是个系统工程,限制私家车要以完善的公共交通体系为背景,借鉴国外经验不能只向‘收费’看齐。”
“下午5~6点钟的地铁建国门站,能把人挤成纸!”北京网友“一年又一年”说,“如果公共交通跟上了,很多人你让他开车他都不开,自已开车多累。可是你看现在北京的公交车里很挤的,站在公交车里堵车,是很遭罪的事,凡是钱稍宽裕点的当然都想着买车了。”有网友这样说。
还有网友发帖说,如果公交车再增加3到5倍,人人上车有座,等车间隔不超过5分钟,估计就很少有人开车了。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副教授张强表示,从国际经验来看,提高停车收费是方案之一,停车空间成为稀有资源,即使是公共资源也需要调控供给,但仅仅依靠收费是不够的。这既是一个民生问题,也是一个公共管理问题,需要各种综合措施,包括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科学的城市规划等。
还有网友表示,这一政策“只治君子不治小人”,实行价格上涨的措施将会进一步加剧乱停放的行为。“你涨就涨,我不停放在收费的地方,路边,胡同,小区等地将成为乱停车的集中地!治标不治本!”
“路边无地停车,是谁造成的!鼓励买车,再加大停车费,究竟要从‘羊’身上拔多少毛!”有网友这样说。
有必要公开巨额停车费去了哪里
腾讯网友sunny说:“提高收费可以,但是所收的钱拿去做什么,应该公示!否则瘪了老百姓的荷包,不知道又会便宜谁!”
北京近500万辆机动车每天都要停车。可以预见的是,这是一笔巨大的费用。来自财政部门的统计显示,2009年,北京财政全年收取的占道费为3372万元。那么,这些钱去了哪里呢?
就此,记者联系了北京市发改委寻求解答。发改委信息处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方案》是由北京市交通委负责制定的,发改委只是与交通委一起公示、征求社会意见而已,因此,具体问题只能由交委解答。记者随后联系采访北京市交通委未果。
虽然停车费的具体去向目前仍未可知,但张强表示,在“收支两条线”的公共财政体系下,把收缴上来的停车费“专款专用”,直接用来改善道路和公车等基础设施的可能性并不大。
“在多元复杂的财政系统里,也不该这样一一对应。”他说,“但是,有车族有权利知道他们交的停车费去了哪儿,建立一套停车费的‘去向公开’机制,非常必要。”他强调,即使难以细化,但停车费去向“在大盘子上应该有一个解释”,这样有利于以公开监督的方式,确保有车族支付的停车费进入国库,并流入广义上的社会公共服务领域。
本报北京12月14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