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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1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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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公众可多渠道监督法官言行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12-16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本报北京12月15日电(记者骆沙)“今后若发生法官在庭审现场接打手机、态度‘冷硬横推’、穿着法官服出入娱乐场所等情形,公众可以通过法院监督电话、民意沟通邮箱、官方网站投诉等多种渠道举报。”今天,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于厚森在新闻发布会上说。

    发布会通报了最高人民法院日前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以下简称《职业道德准则》)及《法官行为规范》的相关情况。

    据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此次修订的一大亮点是将《职业道德准则》中原有的“遵守司法礼仪”、“加强自身修养”、“约束业外活动”三章,合并为“维护司法形象”章节。“将司法形象提到这样的高度,是因为即使法官在判案中做到秉公执法,但如果自身言谈举止不当,同样会令公众对司法公信力产生质疑。”他说。

    “即使在法官退休后,也应当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并接受公众监督,不利用自己的原有身份和便利条件过问、干预执法办案,避免因个人不当言行对法官职业形象造成不良影响。为了确保规范得以落实,修订中还专门增加了‘监督和惩戒’章节。”于厚森说。

    据悉,此次修订工作历时一年,力求从立案、庭审、诉讼调解、文书制作、执行、涉诉信访处理、业外活动等各个环节对法官行为进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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