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布建设现代大学制度试点地区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6日电(记者刘奕湛)为了改革高等教育管理方式,教育部16日公布了一批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试点地区和学校。
据介绍,试点地区从6方面开展工作,北京市,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湖北省,广东省,云南省将探索高等学校分类指导、分类管理的办法,落实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
在高等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方面,北京大学等26所部属高校将推动建立健全大学章程,从而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此外,黑龙江省,浙江省,厦门大学等3所部属高校,长春理工大学将建立高校总会计师制度,完善高校内部财务和审计制度的试点工作。
清华大学等8所部属高校建立健全岗位分类管理制度,推进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改革高校基层学术组织形式及其运行机制。
在试点工作方面,湖南大学等3所部属高校改革学科建设绩效评估方式,完善以质量和创新为导向的学术评价机制。
黑龙江省构建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监督查处机制,健全高等学校廉政风险防范机制。
同时,教育部还公布了部分高校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实施目标,北京师范大学将完善大学治理结构,健全民主管理和决策机制,落实大学办学自主权,健全科学发展保障体系,形成学校自主管理与政府、社会监督并举的体制机制。
湖南大学将制定大学章程,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学校、学部、学院三级学术委员会的学术管理体系及运行机制,深化校院两级管理模式改革,形成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相对独立、相互支撑、相互制衡的治理格局,建立责权利相统一、有利于调动积极性、提高执行力的现代大学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