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中,沦为宜春的“网络水军”
原来,曾遭公众强烈谴责的宣传语乃宜春故意为之;原来,公众的愤懑可以成为地方政府可资利用的盘中菜;原来,本为公众不屑的那些恶俗,居然可以成为博名出位拿奖的彩头。这样一来,宜春那句“雷人”广告语,到底与那些曾被许多领导和学者义正辞严痛斥的“网络红人”有何根本区别?如果这样为人所不齿的噱头,不仅可以大行其道,还能风光无限,又何谈激浊扬清、树社会正气?
记得几年前,国内有家企业曾以十二生肖做了个乏味透顶的广告,理所当然地遭到公众严厉痛斥。然而,面对社会阵阵反弹,当事方却不亦乐乎,原因与宜春“偷着乐”如出一辙,即借此扩大了知名度,达到了宣传目的。不过,很快有人指出,这样做即便可以扩大知名度,但同时难免反向折损产品日积月累的美誉度,得不偿失。依此类推,因为那句广告语,宜春即便在名气上实现了大幅提升,但与之“比翼齐飞”的,还有当地在公众脑海里形成的负面形象。这个广告语自揭起盖头之日起,便已成为众矢之的。另一方面,遭此欺骗的善良公众,他日对政府的公信力又怎不会打上重重问号?
在整起事件中,宜春实际是幕后的主要“操盘手”,而广大善良的网民,则无意中扮演了“网络水军”的角色,那些本来善良、正义的言辞,直接推动着这一炒作事件短时间内迅速飙升并放大。
就“网络水军”现象而言,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总体上是贬远甚于褒。四川师范大学段运冬博士就认为,“网络水军”的无序无度无原则,实际是“对受众接触信息的权利的强行剥夺”。而“新媒体的负面功效被无端地放大,负价值在不断地塑造着受众,败坏世风,彻底改变着人们的道德观念,影响着现实人们在生活中的行为取向和道德判断。为此,新媒体不仅没能成为有助于人类发展的助推器,反而成为嗜杀人类的砒霜”。(《人民政协报》12月13日)
对“网络水军”能否一棍子打死,这或许有待商榷,不过,其负面影响的急剧扩大则清楚地表明,必须对这种现象予以高度重视,尤其必须想方设法,竭力遏止公众因此而出现的“道德感”迷失,甚至是趋腐逐臭。
对于这一现象,公权理当保持清醒认识。作为民众聘请的代办服务机构,地方政府理应视公信力和美誉度为至高使命。在宜春“雷人”广告语的背后,不能仅仅是茶余饭后的谈资,而是公权能否对恶俗现象自觉抵制。如果恶俗的始作俑者得不到应有的约束,这样盗用公众正气的现象必难根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