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教社”叫停何太急
廖水南
去年8月以来,严端素和20多名志愿者利用课余时间,为农民工子女辅导作业。然而半个月前,严端素却突然收到昆明市五华区教育局的处罚决定书。教育局认为他们“未经教育部门注册登记,擅自招生办学”,要求“暂停招生辅导,重新选址,走正规的程序,完善办学手续”。(《人民日报》12月24日)
根据五华区教育主管部门的意见,严端素等人办起的“平民教社”是一种“擅自招生办学”:第一,辅导的地点不恰当,影响了附近一家正规培训学校的正常招生;第二,志愿者活动需要本着规范的原则,严端素他们的辅导没有经过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而且还对部分学生收费,不能算纯粹的志愿行为。
以这样的理由叫停“平民教社”,看上去合法合理,但仔细斟酌,事情并不是那么回事。
严端素和20多名志愿者义务辅导民工子女,出于善意献爱心,让孩子们受益匪浅,也得到家长们的支持。一方面,城市的农民工子女太需要这样的学习场所,另一方面,家长们也对这种志愿服务心怀感恩,于是主动出钱作为辅导补贴。
家长们主动给予辅导补贴,严端素等人并没有挪为己用,而是用这些钱购买了白板、手工纸、橡皮泥等教具,以及进行农民工子女调查培训的打印费等,目的是提高“平民教社”的硬件设施和教学质量。这显然有别于盈利性的社会办学。
简单、粗暴地叫停“平民教社”,不但会伤害志愿者的心和农民工家庭的利益,也降低了教育部门自身的形象。教育主管部门能否采取柔性执法,帮助“平民教社”联系适当的地点、办理相应的手续,将“单一管理”转变为“综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