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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2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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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冤入狱9年获赔89万元

撤案后无人被追责

本报记者 刘万永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12-27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陶小莫/CFP

    含冤入狱9年,获得赔偿89万元,这一结果该让人欣慰还是叹息?

    这起冤案的当事人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兰县青年农民王子发。

    2001年9月20日,东兰县农机厂职工吴宗谋在家中被人杀害。王子发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2002年11月12日,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一审判处王子发死刑。王子发不服,提出上诉。2005年3月14日,广西高级人民法院改判王子发死缓。判决生效后,王子发在广西贵港监狱服刑。

    2007年2月5日,因犯抢劫罪正在广西罗城监狱服刑的覃汉宝向监管人员自首,称自己是杀害吴宗谋的凶手。

    2009年5月14日、7月17日,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先后两次公开审理此案。

    此后,该案被搁置。

    2010年6月3日,中国青年报以《“真凶”现身三年后“杀人犯”仍在蹲大牢》为题报道了“王子发案”。

    报道引起公众高度关注。第二天,广西政法部门通过媒体表示,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按既定部署,查明案件事实,排除证据矛盾和案件疑点,依法尽快作出实事求是的公正判决。”

    此后,王子发案被“静悄悄地”纠正。

    8月20日,王子发在家中收到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送来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和刑事裁定书。随后,公安机关送来了撤销案件决定书。

    河池市人民检察院撤销起诉的理由是“案件的事实、证据有变化”,当年负责调查案件的河池市东兰县公安局撤案的理由是“该案件犯罪事实和证据不存在”。

    评论认为,公检法有明确的错案追究制度。河池方面以撤案方式了结王子发案,就是为了规避“错案”,也就无人担责。

    8月30日,王子发获得各种赔偿89万元,比他们预想的要多14万元。

    王子发的家人最初提的要求包含,相关工作人员要向王子发道歉,同时公开给他恢复名誉;对失职渎职的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王子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没有别的要求,我就要求法院宣告我无罪,证明我是冤枉的,给我一个说法。”

    但相关领导只是在他家里私下道歉,更没人因此被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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