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六条纪律”严管党政机关干部
收送礼金购物卡 领导先免职
新华社武汉12月28日电(记者俞俭 周梦榕)武汉市委市政府作出规定,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规收送礼金、购物卡,一律追究责任,如果是担任领导职务的,则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
元旦、春节期间,为了狠刹违规收送礼金、购物卡之风,武汉市委市政府28日出台了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规收送礼金、购物卡的“六条纪律”。
其主要内容包括,党政机关一律不得用公款购买购物卡,一律不得相互赠送礼金、购物卡;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一律不得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购物卡;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难以当场拒收的礼金、购物卡,应在自接受之日起一个月内上交本单位党组织或纪检监察机构。
此外,违反规定收送礼金、购物卡,查证属实,一律追究责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或决定、授意、同意赠送礼金、购物卡的,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条规给予纪律处分。领导干部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接受礼金、购物卡,未按规定登记上交的,由领导干部本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对用公款赠送礼金、购物卡的党政机关,各级财政部门要依据查证的违纪事实,在下一年度经费预算中按违纪金额的10倍予以扣减。
武汉市纪委表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如有违规收送礼金、购物卡行为的,不论何时发生,不论职务高低、数额大小,都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2011年1月1日至3月底,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要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整治活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清理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