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权滥用,任何人都可能成受害者
我们常看电视,小偷也好,歹徒也好,只要听到一声“我是警察”,他们都会仓皇而逃。生活中也大抵如此。但这一次,警察张俊说自己是警察,人家却扬言“打的就是警察”。对方根本就不怕警察,因为他们也是执法人员——昆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当张俊说“我是市公安局的,也是执法者,执法要文明”,说完就听到对方一句狠话:“你敢用手指头指我,兄弟们,拿下。”我们熟悉的电视剧中,黑帮头子、土匪首领都是这么喊的。再说,拿着铁棍执法还讲什么文明?
城管打人已不是什么稀罕事,但城管打警察还是稀罕事。不少人说,这是“大水冲了龙王庙”。其实这是一种误读,当事双方虽然都是执法者,但在城管执法人员眼里,警察张俊是在维护自家利益,而城管执法人员是在维护当地政府的利益,他们是代表当地政府来强拆的,当地政府就是他们强有力的后盾。所以说,你是警察,不错,但这时你是个体,个体的力量是弱小的,政府的力量才是强大的。
执法者执法时无比强势,而脱下“执法者”的帽子成为个体的“被管理对象”时,就受到强权的蔑视,进而沦为受害者,这样的事例比比皆是。如拆迁办主任强拆别人的房子,自己的房子也被强拆;信访办主任围追堵截上访者,自己上访时也被别人截访……任何人离开了“组织”(公权力)都是弱势的,不知打警察的城管人员是否意识到这一点。
一个人能量再强大,离开“组织”(公权力)就是弱势的。湖北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冯缤的遭遇也说明了这点。其妻在法院工作10年却被辞退,身为法官的冯缤穿着法袍多次上访,不但没有维护好妻子的合法权益,自己也被免除职务。同理,一个警察回家收拾东西,却遭到拆迁执法人员的围殴并被打断腿,就不难理解了。这背后,是权力对公民权益的极度冷漠。警察可以说我是警察,法官可以穿法袍去维权,一般的老百姓能说什么、穿什么呢?
一个人能量再强大,离开“组织”(公权力)就是弱势的。很多人并不是不知道这个道理,但当其在“组织”中时,往往缺乏这种自省,甚至滥用公权力,肆意侵犯其他公民的权利。在滥用的公权面前,任何公民都可能是受害者,包括法官或警察。公权力必须对滥用公权力的个体进行事前的严格监督和事后的严厉追究,而不是拿一个虚幻的“组织”来忽悠人,否则,昆明城管打警察的类似事件还会发生。
当公民权利得不到尊重和保障时,任何人一旦成为个体,面对公权力时都是弱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