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负需先降征税成本
“现在的中产阶层或者类中产的税负太重,不利于中产阶层的扩大。”天津财经大学教授李炜光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说,一些大学生毕业后工资仅够生活,都混成了“蚁族”“鼠族”,这些中产阶级的源头一旦断了,对社会发展极为不利。
在针对税负的各种议论声中,新一轮税改箭在弦上。“个人所得税改革”、“开征环境保护税”、“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都将在新的一年寻求突破。
然而,在新税种开征之前,却鲜有对税收成本的核查。
税收成本到底多高
2004年,北京市取消了对“自行车和其他非机动车车船使用税”的征收,理由是“成本太高”。
北京市地税局的一份统计数据表明,为了征收不到市税收万分之四的“自行车和其他非机动车车船使用税”,地税局近年花费的征收成本已经达到了实际征收税款的30%~40%。
北京市财政局工作人员说:“这个税的税收管理难度本来就大,征收成本和税收额不成比例,取消了对大家都好。”
任何经济活动都是有成本的,税收当然也不例外。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研究员张德勇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税收的征管成本,包括,税务局人员的工资,办公经费、固定资产的购置以及一些研究经费。
那当下中国的税收成本有多高呢?
关于税收成本,官方并没有统一的数据,“中国只有对税收收入的考核,却没有对征税成本的考核。”天津财经大学教授李炜光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说,中国1999年的征税成本约占税收总额的3.12%,目前这一比例已经达到5%~6%,而同期美国征税费用约占税收总额的0.58%,日本是1.13%。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刘桓也指出:“中国的税收成本高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据《中国经济周刊》报道,按美国国内收入局1992年年报统计,当年税收征收成本65亿美元,占税收收入总额11207亿美元的0.58%。新加坡的征收成本率为0.95%,澳大利亚为1.07%,日本为1.13%,英国为1.76%。而在我国,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数据测算,1994年税制改革前,我国税收征收成本率为3.12%,1994年税制改革和税务机构分设后,征收成本有所上升,到1996年约为4.73%。据估算,到上世纪末中国的税收成本率约为5%~8%。其中东部及沿海地区较低,为4%~5%,如山东为4.3%,广东为4.7%;西部欠发达地区较高,为10%左右,如内蒙为9.6%,贵州为11%;中部地区大致为7%~8%,如河北省1998年为7.96%。
成本偏高的背后是浪费和低效
一位地方税务局职员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在他们县,税务机关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成本考核。税务局按人头费,把工资和办公经费等打包下发。
比如,每年的税收总额约为5000万元,整个国税局正式员工约为100人,每人每年的人头费约为3.5万元,折算下来,县国税局的税收成本约为7%。
3万元的人头费包干了工资和办公经费,的确不能算高,“现在我们税务所由于办公经费不足,办公室冬天没有暖气,因为一个所一个月只有1000元办公经费,花不起。”
但这只是基层税务局的情况,他说,到了省市级税务局,情况大有改观。“市国税局人头费每人每年6万元,而省国税局则为10万元,办公楼也都比较豪华。”
不光基层与省市有区别,省市之间的区别也颇大。
他的一个朋友,在南方某市国税局工作,“年终的奖金就有两万元,一年的收入约20万元。”
在李炜光看来,税务成本是个很重要的问题,成本偏高背后是税务系统浪费严重、征税效率低。
新中国成立以来,税务部门基本上没有对税收进行成本核算,全国总成本、分税种成本都没有一个准确数字可供考核。
不过,一些官方报告也从另一方面印证了税收成本偏高的问题。
2008年8月国家审计署署长刘家义在《关于2007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提到,审计署对18个省(市)税务部门征税成本开展了审计调查,重点抽查了省、市、县三级236个税务局。
报告显示,各地税务局主要存在着四种问题——
一是人员支出水平较高。2006年,18个省(市)税务部门人员支出人均5.83万元,抽查的236个税务局人员支出人均9.06万元。二是办公用房面积超标。抽查部分税务局,超标面积占58%。三是无编制和超编制购置小汽车。抽查已实施或参照实施车辆编制管理的162个税务局中,有90个税务局超编制购置小汽车。四是招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和出国费控制不够严格。抽查的236个税务局2006年支出达10.55亿元,仍处于较高水平。
税收高成本的深层原因
从税收制度的设计来看,中国的税收成本似乎应该低于一些西方国家。
通常,西方国家的纳税人包括家庭和企业,报税是每个家庭一年中最重要的财务事项之一。相应地,税务机关则必须将监管的触角精确地伸向每个家庭,以详细审查其每一项收入、每一项开支和每一项抵扣的数额与合法性。对美国这样拥有上亿家庭的国家来说,这当然意味着极其巨大的工作量。
中国的纳税人不包括家庭,只有个人和企业,而针对个人的纳税事宜一般也以代扣代缴方式由企业承担。换言之,中国税务系统只需要盯住企业就够了,对个人和家庭几乎完全不用费心。
李炜光说,美国实行所得税制,中国实行流转税制,流转税以市场交易为征税对象,有交易便有税收,以交易额计算税额十分方便;所得税则以净收入为征税对象,需要核查一系列成本支出,征税复杂性比流转税高得多。
不管是从纳税人还是从税制讲,中国的税收成本都应该在美国之下。税收的成本为什么还会如此之高?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我国的国、地税分家是其中原因之一。
1994年我国税制改革,税务系统一分为二,国、地税分家,各自成立了从省级到县的国税地税系统。一套班子变成了两套。以某县为例,国税100来人,地税七八十人,增加了人头费。
1994年税制改革后,一方面,我国税收收入得到了快速增长,1993年~1995年,工商税收收入以年均900多亿元的速度递增。另一方面,机构分设后,人员大量增加,致使1995年人均征税额增长不高,大大低于每年税收收人15%以上的增长速度。税制改革增加了税源,机构分设又增加了大量人员,人均征税额的增加低于税收总量的增长幅度,征收的效率实际上是下降了。
减税负需先降征税成本
税收成本增加的一个后果是,加重了中国的税收负担。为了抵消高成本,必然要向民众征更多的税。
《福布斯》根据对全球52个国家和地区的税负进行的比较研究,用税负痛苦指数作为衡量税负轻重的指标。而连续几年,中国都在这个税负榜单中名列前茅。不过,国家税务总局认为,《福布斯》税负指数描述宏观税负的高低存在着明显的缺陷,与国际水平相比,目前中国宏观税负水平是适度的。判断宏观税负水平的高低只能以税为标准,不能税费混用。中国税收收入是不含社会保障税的,宏观税负大大低于不含社会保障税的大部分工业国家。
李炜光说,世界银行曾对不同国家的收入水平类型提出过一个划分标准,人均GDP低于785美元的国家为低收入国家,宏观税负的平均值一般为13.07%;人均GDP786~3125美元的国家为中下等收入国家,宏观税负平均值一般为 18.59%;人均GDP3126~9655美元的国家为中上等收入国家,宏观税负平均值一般为21.59%;人均GDP大于9656美元的国家为高收入国家,宏观税负平均值一般为28.90%
就按照这个标准衡量,我国目前仍属于中低收入国家,含社会保障缴款的宏观税负2005年为19.39%,宏观税负指标已经超过18.59%的平均值。按照目前税收速度增长,已经超过了中上等收入国家21.59%的水平。
天则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冯兴元的数据更触目惊心。他说,包括地方政府、中央政府新增债务余额,加上去年通货膨胀率是-0.7%,2009年我国的宏观税收负担率达到52.9%。
“税收规模差距不大,税收成本却是人家的一二十倍,不降低征税成本,税负也很难降低。”李炜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