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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银行事件带来的反思与警示

余丰慧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1-01-05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随着调查的深入,日前引起警方介入的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齐鲁银行”)遭遇高额骗贷一案,其风险痕迹早在2010年年初就已露出端倪。(《第一财经日报》1月4日)。

    2010年12月28日,坊间盛传齐鲁银行亏损60亿元,加上其他总计亏损过百亿元,董事长邱云章、行长郭涛“被抓”。后来又传工行、中信等多家银行牵扯其中。这些均没有得到证实,一时间,齐鲁银行事件扑朔迷离。

    但是,一个事实是肯定的。据新华社报道,济南公安机关近日宣布,查获一起伪造金融票证骗取资金案件,涉及济南当地多家金融机构。以笔者看,无论最终司法部门查处的结果如何,这起“久违了”的伪造金融票证骗取资金案,都给我们带来一些反思和警示。

    这几年虽然银行金融业监管部门越来越多,监管队伍越来越庞大,监管政策多如牛毛,天天喊与国际接轨,但是,作为一个从事银行业几十年的业界人士,我认为,监管取得的“成绩”远没有总结报告、汇报材料和公开报道中那么乐观和理想。客观说,这么些年,在大型商业银行的改革上,确实取得了一些成绩,对它们的监管也越来越规范、越来越严格。但是,对于早期的股份制银行、区域性银行、农村信用社和城市商业银行等中小银行的监管,还存在不少漏洞。这些银行直接隶属于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只是业务上的监管,受到地方政府等多重压力驱使,监管尺度和执行力都大打折扣,甚至屈从于政府的压力和行政命令。而监管上的放任自流,正是齐鲁银行出事的原因之一。

    目前的商业银行,经不起市场竞争和银根收紧的考验。在多年货币超发背景下,商业银行过惯了“宽松”日子,习惯于在流动性泛滥下轻松经营。一旦银根收紧,市场流动性偏紧,立马“原形毕露”,无所适从。一些银行在此情况下,正经本事没有,歪门邪道不少,遂采取恶性竞争、票据抵押等手段吸收存款。而这种吸收存款的手段,必须由客户包括企业财务会计人员配合,银行内部人员不可能完成整个操作。这就给了伪造金融票证骗取资金者以可乘之机。齐鲁银行事件似曾相识,轰动全国、震惊世界的哈尔滨中行高山盗取10亿元资金案件,就是利用揽存款之机得逞的。去年,央行六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使得一些银行资金出现了紧张状况,如若监管不得力,很容易出现信贷诈骗。

    另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是,对金融风险、银行经济案件以及经营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纸里包火”的错误做法,最终酿成大祸。对齐鲁银行事件,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早有预警和提示,结果是人员被换,最终酿成大案。现在,许多银行包括公开上市的商业银行竟然封闭消息,只要有负面消息一律不让报道,说是担心引发金融风险。其实,在风险案件有苗头时就公开消息,自觉接受舆论监督,一方面锻炼了商业银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另一方面又能把风险消灭在萌芽阶段和初期,也能使得民众及时了解真实情况,避免被谣言蛊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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