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来信
大学生的就业权利意识由谁启蒙
若尘
最近,浙江财经学院外国语学院开展了大学生“五险一金”认知度及毕业生享受“五险一金”情况的调研,该院学生在杭州地区15所高校、人才市场、相关区县劳动保障局、人民法院等地进行了走访调查,在被调查的1200名学生中,只有4%的学生肯定自己对“五险一金”非常了解,28%的学生则表示较为了解,不太了解的占了64%,还有4%的学生承认完全不了解。在表示了解的学生中,能准确说出“五险”、“一金”具体内容的不足十分之一。(《中国青年报》1月4日)
大学生们一方面不要求预期薪酬,另一方面不了解“五险一金”,这不光是社会保障知识匮乏,也说明,“就业”的相关权利意识还很欠缺,有待进一步启蒙。但是,一个比较荒谬的事实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却是各大高校的公共基础课程,大学生修完这门课程,拿到了学分,法律意识依然很淡薄。看来,通过一门课程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这种想法过于理想化。
杭州市滨江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叶伟在调研访谈中说,尽管发生在大学生身上的劳动纠纷比较少,但是关于“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障制度的相关知识,大学生有必要在校学习期间就应有所了解。笔者以为,劳动纠纷少与大学生对法律不了解、权利意识淡薄有一定关系。他们把主动权交给了用人单位,自然少了很多“麻烦”与“纠纷”。
在培养学生法律观念和权利意识方面,学校重视与投入的力度也不够。从调查的结果来看,许多学校虽然都开设了培训课程,但都是短期的,或者几堂课就打发掉了。而“就业指导”本身是一个系统工程,它包括如何择业、专业对口与否、择业与人生幸福、职业生涯规划、创业培训、面试技巧、就业法律法规、国家劳动人事法规等等一系列完整的内容,仅有短期培训显然不够。另外,很多学校都选择在学生大四的时候做指导,起步太晚,许多学生早已踏上漫漫求职路,要么心气烦躁、旷课不来参加,要么就是已经在单位实习,没时间来参加。笔者认为,择业、就业关乎学生的个人发展与人生幸福,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指导工作完全可以提前,甚至在大一入学时就要培养大学生的就业意识,以就业为导向,规划自己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