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诉前调解案件成功率达八成
本报南京1月4日电(记者李润文)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宣布,2010年一年,江苏省诉前调解案件成功率达到了八成。
2010年1月,江苏省设立了集诉讼服务、纠纷分流、纠纷化解三大类27项职能为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全省三级共125家法院全部设立诉讼服务中心,全省80%以上的人民法庭和部分地区的乡镇社区成立了“诉讼服务站”,提供诉讼引导、司法救助、立案受理、联系法官、材料转收、判后答疑、案件查询等服务。
一年来,诉讼服务中心化解涉诉纠纷矛盾成效显著,以诉讼服务中心为平台,江苏省法院系统大力加强诉前调解、立案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着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10年,全省法院诉前调解案件116710件,诉前调解成功97700件,调解成功率达83.71%。
全省法院以诉讼服务中心和诉讼服务站为触角,大力开展“大排查、大调解、大调研”等活动,共走访排查8076次,培训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5193次。以驻点法官、巡回法庭、巡回审判为支点,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和专业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分流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据统计,全省法院以其他方式化解矛盾纠纷3569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