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的宣传中,雷锋遇到困难就翻《毛选》,一辈子只想作“螺丝钉”的思想和形象,已经和现代社会崇尚独立、张扬个性、追求杰出和个人价值的主张不太相符了。同时,把“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这种处于理想层次的道德规范作为一种普适性的道德要求,显然也违背了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道德教育的科学规律。于是,有人提出,“雷锋精神过时了”、“市场经济领域里不能学雷锋”,雷锋和雷锋精神也似乎正在逐渐淡出缤纷的时代和历史舞台。
而我认为,这恰恰是一种历史的误解,既没有读懂雷锋,也未能正确地理解雷锋精神。对于雷锋本人来说,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基于一种坚定而虔诚的道德信念,其高尚的道德价值是不容质疑和贬低的,因为任何人都不可能超越他所处的时代。
即使在今天崇尚个性和自由的时代,我们也将尊重雷锋这种个人选择的自由。这是毫无疑问的。而对于雷锋精神,也绝不仅仅是在当时那样一种特殊时代背景下所解读的“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就其本质来说,它是一种以善待他人为快乐、以奉献社会为己任的高尚伦理精神。具有这种高尚精神的人,在我国历史上不胜枚举,在其他国家也不乏其人甚至蔚为风尚,比如各种各样的志愿者和志愿组织,更不用说社会经济生活中的诚实守信。
而正是这种崇高的伦理精神,为我们远离极端个人主义、享乐主义人生观的侵蚀,正确地处理个人与国家、个人与集体、个人与他人的利益关系,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武器和范例。
从这个意义上说,雷锋精神既是我国传统美德中“善待他人,奉献社会”这一高尚伦理精神的现代体现,也是为全人类所共同珍视的思想精华和文明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