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的“情”与“理”孰轻孰重应当是没有定论的或者说是不可分割的。但对于学习写作的青少年而言,“情”应当重于“理”
屈原、项羽、王昭君、岳飞等历史人物在近几年的高考作文中成了考生追逐的明星,放射出夺目的光辉。
2003年满分作文《勿为情所障目》用屈原、岳飞因君王疏远忠臣亲近小人所致的悲剧,论证了“我们必须做到理智、清醒地对待自己的感情,勿以情障目,勿以亲疏论英雄”的道理。
2002年满分作文《无愧于心》通过叙写屈原选择“独清”舍弃“合污”、岳飞选择抗敌舍弃投降的史实,表达了“选择应无愧良心”的思想。
这些作文凭借作者的认识水平、语言功底得满分无可厚非。但是,将历史人物当做面团似的论据,想怎么捏就怎么捏,“放之千文而皆准”的现象还是耐人寻味的。
让我们来看一位语文教师与一名考生的对话。
师:以“感情亲疏和对事物的认知”为话题写作文难吗?
生:不太难。我举了4个例子:齐威王听取邹忌讽谏不轻信身边左右而“战胜于朝廷”这个正面例子;唐玄宗偏信李林甫、杨国忠等人而导致安史之乱这个反面例子;王安任用内讧的儿子导致破产的现实例子;还有国家关于高级干部亲属不得在身边工作的规定。古今中外,正面反面,全都有了,不说54分,48分少不了啦。
师:除此之外,这文章还有别的写法吗?比如你自己有没有体验过亲人、老师、同学偏爱了你委屈了你等等感受?
生:有啊!比如我爸,在我小时候和邻居小孩闹矛盾后,总认为是我的错,大声训斥我,有一回还打了我。当时我恨死他了,心里想做别人的儿子就好了。不过,有一次他悄悄告诉我,跟别人打架不能受欺负,不能让对方家长来告状。那时我觉得我爸在这些事情的处理上挺难理解的。现在觉得他也有宋国富人的心理,只是表现不一样罢了。
师:那你为什么不写这些内容呢?
生:没有鲜明而深刻的主题,风险太大。还是写证明式的文章好。
好个“证明式的文章”!原来写文章就跟求证一道数学题一样:已知A、B、C,求证A+B+C=D。
这种轻视情感抒写而看重理性证明的写作习惯,实际上是早已有之的了。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一是学生从小接受了“挖掘材料、升华主题”的作文指导,事无巨细,一定要提升到一个理性的层面上来。写同学间交流的喜怒哀乐,必然联系到友谊的高度;写社会上的正邪明暗,定会注意辩证分析;即使写业余爱好,也忘不了与前途理想挂上钩。二是作文命题常常重理轻情,预设主题,学生只要用事例、数据等材料演绎它、图解它、证明它即可,所谓因意造象是也。三是作文评价重“虚”理轻真情。
某学生高考结束了,给他要好的朋友甲乙各写一封信,写给甲的信回顾过去的生活、憧憬未来、鼓励进取;写给乙的开开玩笑,叙述开心的事,约定时间到哪儿旅游。这两封信要是拿来评分,不说有天壤之别,甲比乙高是肯定的。可乙文确实更符合同学真情,而甲文的“虚”理也是明摆着的。这样带来的后果不仅是作文形式的程式化,更严重的是作文失去了情感体验、独立意识、自由精神,思想复制、观念“克隆”便不可避免了。
其实,听一听某些成年人在正经场合的讲话,看一看某些媒体的应景报道,他们不也在演绎和图解主题吗?这就难怪学子们为什么也会克隆思想和作文了。
作文的“情”与“理”孰轻孰重应当是没有定论的,或者说是不可分割的。但对于学习写作的青少年而言,“情”应当重于“理”。动之以情方可言之有文,文情并茂就已经是很高的要求了。在情的前提下,情促理来,理缘情生,那当然又是一种境界了。
如果我们命题的时候,能将引导考生抒真情放到突出地位,那么就应当增加题目的情感色彩而弱化理性特征。比较“近墨者黑/近墨者未必黑”和“我们生活在同一块土地上”,前者只能论证而后者更能触动心灵;比较“战胜脆弱”和“我的财富”,前者是预设主题而后者有发挥的空间;比较“感情亲疏和对事物的认知”和“父辈”,前者重在二者关系而后者可以多角度叙事抒情。这六个命题全是高考作文题,从“情”与“理”的角度看,我们应当更欣赏有“情味”的命题。
如果我们指导学生作文将“写情”放在“证理”之上,那么我们首先要做的是调动学生的情感体验而不是设置一个主题。情感体验当然需要筛选与升华,筛选与升华的结果就成了文章的主题,但这个主题跟预先设置相比已有了天壤之别。
我们在品评作文的时候,应当有实事求是的态度。
欣赏有理性大气的文章但不能要求人人都大气,细微的情感体验中也可能蕴藏着人生哲理。内容、语言、结构要评价但不可求全责备。青少年就是青少年,他们不是成熟的作家和理论家,文意的稚嫩情有可原,灵动的表达应当得到肯定。我们要将多情的眼光投射到有情的文章上,多展示有真情实意、“我手写我心”的作文,形成一种舆论风气,以改变目前生活作文耐看而考试作文难看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