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3日电
“很意外,也很高兴。”当得知自己提的3个议案都被大会议案组正式作为议案处理后,来自湖北省的叶青代表说。这意味着,他提交的有关修改法官法、制定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细则等三项议案,将交由大会主席团审议。
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大会议案组3月12日公布的一则消息,引起了包括叶青在内的很多代表的注意。有关负责人透露,今年各代表团和联名代表提出的991件议案,全部符合规范要求,都被正式立为议案。这也是自1983年开始实行代表提出议案制度以来,议案首次全部符合规范要求。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2004年的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共收到议案1374件,但最终交由大会主席团审议的只有641件。换句话说,其中有733件议案由于标题、案由、案据不清或质量不高等各种原因,而被转为建议、批评或被退回。
2003年的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共收到议案1050件,但最终被正式立为议案的更少,仅为300多件。
叶青认为,议案质量明显提升,表明全国人大代表们履行法定职责的能力和素质也在相应提高。“参政议政也是一个学习民主政治的过程。”两年前当选全国人大代表的叶青如是感慨。
3月3日上午,头天刚抵达北京的湖北团立即召开全团会议。省人大副主任朱纯宣向代表们传达了大会议案组不同往年的新要求:在议案题目中,必须明确建议制定或修改的法律法规的具体名称;假如建议制定新的法律法规,需列出大概框架,并最好写出具体法条;假如建议修改某部法律法规,必须写明修改哪一条哪一款。并且都要求写明案由案据。
这与往年完全不同。叶青告诉记者,以前大会议案组只是通过各代表团的议案负责人简单地提醒代表,如果有制定或修改法律的建议可以提出议案,并不对如何提出规范的议案作出明确要求。“这是导致以前议案的立案率较低的重要原因之一。”他说。
2003年刚刚当选时,即使是身为财税专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的叶青,对如何履行代表职责也仍感陌生。那一年3月10日,他一口气提了3件议案,但当天下午他就收到了大会议案组的反馈。3件议案中,只有一件符合规范要求,可被正式作为议案处理。另外两件议案由于不符合要求被退回。
其中被退回的一件,内容为建议改革现有的审计制度和修改《审计法》。叶青认为,为了对政府机构进行更有效的审计监督,审计部门不应列在政府系列,而应改列在对“一府两院”拥有法定监督权的人大。
大会议案组退回这件议案的理由是:现行宪法对政府机构设置已经作出了明确规定。审计部门是隶属政府的职能部门。假如要将审计部门改列到人大,则必须修改宪法,而修改宪法的议案按规定必须征集500名以上全国人大代表的联合签名。但叶青此前并不清楚其中的法律关系,他那份议案只征集了31名代表的联名,显然不符合规范要求。
另一份被退回的议案只是简单提出了要修改某部法律,却未具体说明修改其中的哪一条哪一款。
回到武汉后,叶青参加了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为期一个星期的集中学习。内容是与履行人大代表法定职责相关的法律知识。2004年到北京参加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时,叶青带了4份议案。这一次,其中的3件都被列为议案。
来自湖南省的连续两届全国人大代表刘冬荣也经历了同样的过程。第一次当选全国人大代表时,由于不熟悉议事规则,她提的议案都未获通过。回到长沙后,她也主动参加了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为期一个多星期的封闭学习。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刘冬荣提的修改有关法律的议案,被正式作为议案处理。
为了提这份议案,今年63岁的中南大学教授刘冬荣拉着长沙市人大的同志,前后花了两个多月时间做专门调研。“我必须谨慎地用好人民委托给我的这份权利,真正为老百姓代言。”她说。
全国人大议案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本报记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次换届,头两年的议案质量都会有明显下降,后三年则会有明显提高。这几乎已成为一个规律。因为随着任职代表的时间推移,代表们对如何提议案和如何履行法定职责越来越有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