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
2005年5月10日
星期
加入收藏 | 新闻回顾: 20002001-20022003-2004 | 检索 | 中青论坛 | 广告
小调查

   

全国首批农民专业合作社获营业资格
2005年05月10日 02:18:23

 

  本报杭州5月9日电(记者董碧水 通讯员沈雁)5月9日,台州市路桥区桐屿街道盐岙村村民冯普德和他的172个合作伙伴创办的大红袍果业合作社从台州市工商局领到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与他们一起的还有其他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这是全国首次为农民专业合作社颁发法人营业执照。

  浙江省工商局局长郑宇民称,“农户变成法人”是农村市场主体的再次创新。

  目前浙江省已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1619家,带动农民131.5万户。但长期以来,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性质不清、法律地位不明,合作社的登记一直比较混乱,合作社市场主体资格一直得不到准确的定位。

  去年11月,我国第一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法规———《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出台,并于今年1月正式实施。《条例》首次明确界定了浙江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地位。

  据介绍,目前浙江农民申请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只要有7名以上社员、5万元以上注册资金,有社员共同制定的章程、合作社名称,建立符合合作社要求的组织机构,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即可申请注册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

  专家介绍,农民组建专业合作社登记取得法人资格最大的“利好”,就是合作社能作为独立法人的市场主体参加市场活动。通过专业合作社把小规模的家庭经营与市场连接起来,增强农民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提高生产规模和水平,并可以有效地实现行业自律。同时,合作社成为法人组织后,还便于农民创出自己的品牌。

 

 

 
我想看评论】【 我要说几句 -->>已注册用户】【我要说两句-->>未注册用户
(中青论坛所有内容只代表网友和读者的个人观点,与中青在线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