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1月8日电(记者郑燕峰 邢婷)记者今天从山东省泰安市有关部门获悉,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4名在泰安“1·4”持枪杀人案中不幸牺牲的民警和协勤被追认为革命烈士。
这4名被追认为革命烈士的民警和协勤分别是夏波、李良、齐洪海和肖斌,生前分别担任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三中队中队长、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区分局岱宗坊派出所协勤、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科员、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区分局岱宗坊派出所岱道庵警务区警长。
1月4日11时20分许,泰安市发生一起持枪杀人案件,目前已造成3名民警和1名协勤不幸殉职,另有两名民警、1名协勤和两名群众受伤。两名犯罪嫌疑人1人被抓获,另1人开枪自杀。
目前受伤的两名民警、1名协勤仍在医院接受积极救治。其中协勤伤情仍然比较严重,这名协勤背部中枪,已伤及肺部。
此外,犯罪嫌疑人逃窜过程中持枪劫车打伤的两名车辆驾驶员目前伤情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