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

2011年01月14日 星期五
中青在线

严办乳粉案件 究责191人

《 中国青年报 》( 2011年01月14日   06 版)

    本报北京1月13日电(记者文静)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今天通报,自2010年7月以来,国家有关部门联合查办40起非法使用2008年问题乳粉案件,共抓获96名犯罪嫌疑人,191名领导干部和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被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2010年7月,食品监管部门发现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东垣乳粉厂原料乳粉三聚氰胺超过临时管理限量值后,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立即部署,由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办组织卫生部、公安部、质检总局等部门组成问题乳粉专案联合工作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问题乳粉清查清缴和案件查处工作。截至2010年12月31日,各地共发现涉案问题乳粉2131.87吨,全部为2008年问题乳粉和使用2008年问题乳粉生产的原料乳粉;共发现和查处违法犯罪案件40起;对违法企业和不法分子全部依法从严处理,对清查出的问题原料乳粉、制成品采取了封存查扣、追缴和监督销毁等措施。

    据介绍,已经发现的问题乳粉系列案件,均系不法分子知法犯法、故意藏匿、伺机调兑使用2008年遗留问题乳粉,充分暴露出一些企业和不法分子见利忘义、无视国家法律、无视消费者健康权益的恶劣行径,同时也暴露出在乳品安全监管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

    在40起案件中,公安机关已立案34起,已有13起案件、55名犯罪嫌疑人被移交检察机关起诉;已有17名犯罪分子被依法判刑,其中两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案件正在侦办审理之中。

培育良好社会风尚 凝聚强大精神力量
严办乳粉案件 究责191人
勇立潮头向未来
“谁都对得起,就是对不起自己”
“中国镍都”金昌成功转型
“最严格的调控”为何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