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湛江市市民反映,他们每年需要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纳12元“户口年审费”,否则将被罚款50元。中山派出所和寸金派出所所长均表示,这12元是治安联防费,这一说法得到湛江市物价局证实。但早在2006年,湛江市公安局已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各派出所不再集中进行户口本核对:严禁以核对为由搭车收取治安联防费,严禁以不核对为由罚款。(《京华时报》1月24日)
中国人证件多,由此衍生的“办证经济”自然也就格外火爆,这自然促使许多职能部门挖空心思给管理对象办证发证,最典型的就是那个广受诟病的“只收狗钱不办狗事”的城市“养犬证”。但是,“办证经济”办到现在,好像绝大部分资源都已经挖掘殆尽了,要想做大“办证经济”、广开财路,除了继续创新办新证件之外,还需要对目前的“办证经济”体系进行升级,“审证经济”应该就是这种“办证经济”升级后的新型经济。
作为“审证经济”的代表,以“治安联防费”名义收取的“户口年审费”,至少能给收费者两种启发:第一,“审证经济”是源头活水,不像初始的“办证经济”那样,只能一次性收费,可以持久地年复一年地收取下去。而且,由于审证部门拥有掌控该种证件的权力,这笔费用是人们无论如何也不能免交的。譬如,有好多户籍在湛江、而举家在外地生活的人,也不得不将户口本邮寄回去接受审验。
第二,“审证经济”的适用范围相当宽,可以说,有多少“办证经济”,就有多少“审证经济”,如果全都按照“户口年审费”的审证逻辑收费,那将是一笔数额相当巨大的收入。譬如“身份证年审费”、“结婚证年审费”、“养犬证年审费”……
和“办证经济”相比,“审证经济”更加近似于无本生意,至少连“办证经济”最为冠冕堂皇的“工本费”都省去了,正因如此,“审证经济”才格外让人欲罢不能。例如,湛江市公安局早在2006年就下发通知,严禁再收取“户口年审费”。2010年10月28日,湛江市公安局再次发文重申,要求各派出所立即停止户口本核对,回收自制的户口本核对印章。但收费上瘾的派出所,显然未把这些禁令当回事。
从另一方面来看,湛江部分派出所的“审证经济”如此禁而不止,是否与上级部门的纵容也有很大关系?只下发通知“严禁”,而没有实质性的问责措施,能让派出所缩回已经习惯于伸出去的手吗?
辛 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