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福州1月27日电(记者陈强)记者26日从福建省财政厅获悉,在刚刚过去的2010年,福建省财政教育支出达到325.54亿元,比上年增加48.26亿元,增长17.4%,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为19.37%。此前,福建省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已连续9年居全国首位。
据介绍,从2005年开始,福建在全国率先实施高等院校助学政策,至今已基本建成从义务教育到高等教育完整的助学体系。2010年,全省财政投入约9亿元,用于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在高等教育阶段,资助约10万名高校学生;在高中教育阶段,普通高中约10%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到了生活费补助;在职业教育阶段,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所有一二年级学生约25万名实施助学金政策,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
福建省十分重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近5年来,各级财政不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力度。2006年春季学期开始,福建比全国提前一年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2007年,免费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教科书,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政策;2008年,再次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宿舍建设工程和第三期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2009年,第三次提高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并实行城乡统一标准。
2010年,福建省级财政支持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又有新举措:一是积极筹措整合各类资金26.8亿元,推进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二是安排10.8亿元,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和提高公用经费;三是安排4亿元,启动学前教育发展3年行动计划;四是安排资金2407万元,建设了8所设区市属和县属特殊教育学校;五是安排1.9亿元,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宿舍建设工程;六是安排2.5亿元,用于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改善办学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