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31日电(记者刘世昕)“经营管理中存在违规问题的资金达15.05亿元”,“财务收支中的违规问题金额4.40亿元”,这两组数据来自审计署今天发布的对中国人保的审计公告。
这份2011年第三号审计公告称,2009年审计署对中国人保及其6家子公司和18家分支机构2009年度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既发现了大量经营管理中的问题,也发现了财务收支方面的问题。
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主要有,黑龙江、湖南等17个省市的分支机构违规承保4.12亿元,天津等7个省市分支机构虚假退费或注销保单2.60亿元,辽宁、山东等12个省市分支机构违规理赔1.46亿元,山东、辽宁两省分支机构账外经营保险业务312万元。
财务收支方面的问题主要是采取拆单、甩单等方式跨年度调节保费收入、多计费用支出和私设“小金库”等,涉及北京等13个省市分支机构。云南省部分分支机构2009年使用虚假发票,以“办公用品”等名义报销各类费用1619.04万元,主要用于吃请送礼和发放福利费等。
同时,审计署今天还公布了对中国人寿的审计情况。2009年,中国人寿的5家子公司和16家分支机构,在保险经营管理中存在违规问题的资金达6.98亿元,财务收支核算方面存在违规问题的资金达3.80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