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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2月16日 星期三
中青在线

财政部发文要求

推进基层财政 专项支出预算公开

  来源:中国青年报  ( 2011年02月16日   05 版)

    据新华社北京2月15日电  “两会”召开在即,有关财政预算公开的话题再度成为关注的焦点。记者15日从财政部了解到,为更好推动预算信息公开,促进依法理财、民主理财,财政部日前发文要求深入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的预算公开工作,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各项财政专项支出。

    这份名为《关于深入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的意见》明确,基层财政专项支出主要包括上级财政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基层政府要进一步加大财政专项支出预算的公开力度,特别是要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支出以及“三农”等方面的财政专项支出。

    财政部指出,按照“谁分配、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财政部门负责公开由财政部门直接安排到人(户)到项目的财政专项支出资金;其他部门负责公开由其分配到人(户)到项目的财政专项支出资金。

    作为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的关键环节,县(市)级财政应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或者报刊等方式,公开财政专项支出的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来源(按比例或数额)、分配标准以及到乡镇、部门的分配结果。年度终了,及时总结本地区的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情况,并适时公布。

    乡(镇)级财政应重点公开财政专项支出的政策、资金来源(按比例或数额)、发放标准、发放形式等,并突出到人(户)到项目的分配结果。对于分配到人(户)的财政专项支出,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乡镇服务大厅、社区(村组)公示栏等,将分配到人(户)的姓名、地址、金额等情况详细公开,方便人民群众查询。对于分配到项目的财政专项支出,要在施工场所外利用公告栏、公示牌等公开工程概算、资金来源以及施工单位等信息。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1年02月16日 0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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