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秘书处21日晚间公布了当天应与会的全部人大代表和列席人员的出勤情况,并通过当地媒体向社会公布,这是中国地方两会首次公开“晒”人大代表会议出勤情况。
好!将请假与缺席的人大代表一一公布,好!只是我觉得还不够,我希望有记者去采访一下那些请假的代表,看看他们到底为什么事请假,请假的理由是否充分?去采访一下那些缺席的代表,问一问他们到底为什么缺席。请假与缺席,其实只是一个现象,说明不了多大的问题,弄清楚请假或缺席的真实原因或许才更有价值。
我喜欢实话实说。或许对于某些代表而言,缺席与不缺席,其实并无多大区别。去了,无非是会场里的掌声响一点,无非多一个人说政府工作报告鼓舞人心催人奋进,无非是在通过决议时多一张赞成票。不去,对会议并无实质的影响,决议该通过还是通过,会议圆满成功还是圆满成功,胜利闭幕还是胜利闭幕。
人大代表在人代会上应该干什么?应该认真审议各个报告,看看这些报告是否能代表人民的利益,并由此决定该投什么票;应该将本选区人民的意愿带到会上;应该递交能反映人民意愿的提案;应该对政府损害人民利益的行为提出批评。一句话,应该代表人民行使手中的权力。而要完成这光荣的使命,就要到选民中多走走,了解老百姓的想法。因而,《代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代表应当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回答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推行工作。”遗憾的是这些年来,一直没有县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全国人大代表听取过我的意见,接受过我的询问。
当然,我只是人民中的一员。《代表法》规定代表要“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而没有规定要听取每一个选民的意见。如果只是没有听取我的意见,也没有什么。然而,我的同事们说,他们也没有看到代表来征求过他们的意见。我们学校是一个规模较大的国家级重点学校,竟然没见到人大代表来征求意见,不能不让人觉得遗憾。
不过,也不是没有人大代表来过我们学校。有一天,我们学校门前写了一幅大幅标语:“热烈欢迎全国人大代表某某莅临我校指导!”看到这样的标语,我暗暗有点儿不快。我并不希望他来给我们作什么指导,而是希望他来履行《代表法》所规定的职责,听听选民的意见,接受选民的询问。然而,他来了,就在校领导的簇拥下走上了讲台,在掌声中开始了他的报告,报告他受到了谁的接见,报告他与谁合影了,报告了他艰苦创业的事迹,然后在掌声中走下了台。没有征求意见,没有接受询问。
一个不征求选民意见、不接受选民询问的人大代表,即使出席了会议又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