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整顿非法集资的主力是人民银行,上面紧扣下面偷放,人行把这集资的权力分给了下属机构,并且这事是在沈太福事件之后数年……
湖北电力公司最好不要再说话了,不要太蔑视公众智商。
此言是指湖北恩施电力公司分红6亿,400多人成百万富翁一事。湖北电力公司称,传闻所说的分红和年终奖,实际上是恩施富源等4家民营公司2010年年底按有关规定清退股权所获的股权转让收益,这4家民营公司是恩施电力系统的部分职工于2003年自发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是纯粹的职工参股的民营企业”,与恩施电力公司并无行政隶属关系,也没有资产、产权关系。此次4家企业因被国家电网收购,故而清退相关职工的股权。“据初步调查核实,未发现国有资产转移和违规交易问题。”
这话合情合理,恩施只是1990年代中期全国电力系统职工集资办电大潮中的一朵小浪花,只是顺水摸鱼一个小角色,后浪推前浪终于被拍死在沙滩上,因此算不上罪大恶极。
改革开放摸着石头过河,高层原指望国企职工入股可增强主人翁责任感,但后来这故事演变成国企国资开路埋单、国企职工套现获利的游戏,结果将造成巨大的社会不公,于是在2003年断然叫停。如果在那年月湖北电力公司还稍可辩解恩施富源是“纯粹的职工参股的民营企业”,那是认识问题,已过了这些年,免谈了吧。
只问三句。其一,“纯粹的职工参股的民营企业”有的是,是谁想办电就办得了的吗?其二,是谁想入股就入得成的吗?“当时只有恩施州电力总公司本部和县市公司副经理以上领导才够资格买”。其三,入股资金是“用总公司职工的福利房作银行抵押贷款,总公司担保每人贷款10万元,配股10万元,合计20万元”,而职工(应该说是领导)自己掏了多少钱?
虽湖北电力公司有蔑视公众智商的嫌疑,倒也够不上罪大恶极,但确有那恶主儿,生着法把国家的钱淘换到自己腰包里。2009年年底,中石油贵州销售分公司原总经理李怀忠被捕。据司法调查,在中石油和中石化抢购加油站的大战中,贵州分公司内部人员涉嫌把高速路所需加油站的信息提供给亲友或民营老板,让“纯粹的民营企业”急建加油站,成本十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但中石油收购价高达几百万元,天价惊人,肥水四溢。
这不新奇。奇的是,同是在贵州,此前有类似的腐败案。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卢万里的一个亲戚曾在100公里高速路沿途投资1000多万建了10个加油站,有卢万里照应,10个加油站卖了5000万。2005年12月卢万里被处死。
前有砍头之鉴,后有冒死之徒,历史总在惊人地重演。1993年发生长城公司沈太福非法集资大案,牵扯进10万人10亿资金,结果当年年中朱镕基副总理兼任央行行长,整顿金融约法三章,第二年沈太福被处决。但这并没有能阻止非法集资,且屡败屡战,花样翻新。
比如鞍山证券。鞍山证券隶属于人民银行鞍山市分行,鞍山证券的发家主要靠从鞍山人行借用资金倒腾国债。1993年金融整顿要求收回拆借资金,于是鞍山市人行批准鞍山证券向老百姓发行5000万元债券,以偿还人行的拆借资金。一些企事业单位也出资、出人、出场地组建代办机构,挂靠在鞍山证券名下发行债券。2003年8月,鞍山证券挪用股民保证金10.18亿元,大量居民高息债券未兑付,被撤消。
想想有点可怕,当年整顿非法集资的主力是人民银行,上面紧扣下面偷放,人行把这集资的权力分给了下属机构,下属机构又转让权力给代办机构,并且,这事是在沈太福事件之后数年……
回到恩施。2003年8月,高层要求“暂停电力系统职工投资电力企业”,但4年多也没有进一步的动作。2008年1月,高层才又出台《关于规范电力系统职工投资发电企业的意见》。这期间,有多少国资名正言顺地流入个人腰包?
如今大家对恩施“纯粹的职工参股的民营企业”的高溢价不忿,而现实中,又有多少“纯粹的民营企业”仍然没有退出淘换国资游戏,还有多少新的“纯粹的民营企业”继续进入?后浪推前浪,不被拍死就接着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