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大多数中西部地区,资金短缺是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瓶颈。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和各省(区、市)制定的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政府法律援助机构使用的一般性财政资金,满足的是最困难群众最基本的法律援助需求。但随着我国法律援助需求的日益增长,开辟财政拨款以外的法律援助经费筹措渠道显得极为迫切。
2008年,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秘书长周院生促成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的实施。申请利用国家彩票公益金支持法律援助事业,是该基金会多年的愿望。
“2003年就开始争取,我来之后,继续找财政部沟通,反复解释法律援助的意义。”周院生说。2008年7月,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司法部发出通知,决定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正式立项,每年安排彩票公益金5000万元,专项用于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和未成年人5个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
彩票公益金的注入并非一般意义上的“扶贫款”,而是降低了法律援助门槛,扩大了法律援助覆盖面的办案专款。每年5000万元,意味着每年至少有2.5万个挣扎在法律边缘的生活底层家庭重新看到希望。作为中央专项福利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福利彩票被民政部有关负责人称为“中国最大的一项公益慈善事业”。
据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自1987年诞生起,福利彩票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等领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对救助弱势群体、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十一五”期间,我国福利彩票共销售3367亿多元,筹集公益金1109亿多元,5年代缴偶然所得税80多亿元。
“十一五”期间,民政部本级福彩公益金每年延续资助的项目达14类、1000多个;全国民政系统使用福彩公益金资助各类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乡镇敬老院、社区服务中心机构等项目超过20万个,惠及数千万人。
福彩事业的快速发展,产生了广泛而显著的效益。5年筹集的公益金不仅是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使用范围也逐步扩大到法律援助、教育助学、红十字会、北京奥运会等社会公益领域,以及汶川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和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直接创造数十万个就业岗位,特别是给部分下岗职工、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提供工作机会,解决了他们的生活来源;5年代缴税收90多亿元,还带动信息技术、印刷等相关产业发展。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还有一个精彩之处,就是不仅资助民事和刑事案件,还资助执行案件。执行案件虽在法律援助范围,却是非常困扰弱势者的一个环节。
例如,在一起受伤索赔案件中,证明伤者是被告公司的工人并在工作期间受伤就是个难题,因为和很多农民工一样,伤者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出事后目击者也由于种种原因不愿出庭作证,之后的伤残鉴定等更是耗财耗时耗力。在该律师的坚持下,他们最后终于打赢了官司,但被告却将资金转移、隐匿,以无经济实力为由拒绝赔偿。查清被告财产,催请法院执行判决,是一个复杂而专业的过程,需要律师投入巨大的精力,也需要一大笔费用。而这笔费用,是遭受巨大损失、雪上加霜的弱势者根本无力承担的。
一些专为农民工维权的公益律师表示,此次项目将执行案件列入救助范围,不仅能让困难群众得到公正的判决,而且还能将判决书上的公正变成实实在在的权益。
未来5年,福利彩票在丰富娱乐文化生活的同时,还将进一步搭建公众投身公益、参与慈善的平台,促进诚实守信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