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2月26日电(记者岳德亮)在“十二五”期间,浙江省的最低工资标准将与人均GDP联动增长,并稳步提高和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记者26日从浙江省委、省政府联合发出的一份通知中了解到,该省各级政府今后需统筹考虑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和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等因素,科学制定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五”期间,建立最低工资标准与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联动增长机制,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的增长幅度要明显高于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
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处长郑益群介绍,1994年以来,连续11次调整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最低月工资标准的最高档从1994年的200元提高到目前的1100元,增长了450%。
“去年全省的最低工资水平居于全国各省区的首位,对提高低收入劳动者的收入水平起到重要作用”。郑益群说。
浙江省委、省政府要求,各地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查处企业利用计件工资和通过加班加点规避最低工资的行为,确保最低工资制度有效落实。
据了解,今年浙江省将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促进企业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工资较快合理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