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上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再次专程来到中国政府网和新华网访谈室,接受中国政府网和新华网联合专访,同海内外网友进行在线交流。这已经是温总理第三次同海内外网友进行在线交流。在回答网友问题时,温总理表示,我们将提高个人所得税薪酬的起征点,这是我们今年给老百姓办的第一件实事。(《新华网》2月27日)
温总理的话既实在,又客观。毋庸置疑,就目前而言,降低个税,最简捷、最方便、最直接、最见效的方法,就是提高个税起征点。而其他一些措施,比如调整税率级次、规范税收优惠等等,都只能是配套和辅助措施;又比如实行家庭综合税制,国情不允许,有舍本逐末之嫌。
而直接提高个税起征点,可以提高大部分工薪阶层的收入水平,进而唤醒“消费”这驾马车,以提振我国内需,尽早摆脱外贸顺差的困扰;而且在目前通胀严重的非常时期,打破常规,提高个税起征点,更体现出中央宏观经济调控的超强智慧。
我觉得,不出意外的话,与前几次提高个税起免征额一样,会实现全国“一刀切”,也就是全国实施统一的个税扣除标准。只不过,“一刀切”的征管模式,不仅不能体现税收的公平与公正,也不符合我国的国情。由于全国各地经济发展太不平衡,各地工资发放水平相差很大。譬如,北京、上海、广东等发达城市执行3000元的个税起征点,可能就过低,而在西部云南、贵州、西藏等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同样执行这个起征额,有可能比较合适。
从现行个税制度安排来看,如果要调整个税起征点,要履行各种不少法定程序,这势必加大制度成本,以及影响执行效率。自1981年开始征收个税肇始,到了2005年免征额才由800元提高到1600元,再到2008年的2000元。在这30年里,不知有多少专家学者和公众强烈呼吁,以及人大代表N次“公车上书”,最后,才把起征点提高到目前的水平。正如总理与网友对话时所讲,个税起征点抬高,经国务院讨论决定以后,再报人大批准。
所以,国家与其在个税起征点上“劳心费力”,不如将个税起征点权限下放到地方,全面实行因“地”制宜的个税起征点政策。
所谓因“地”制宜,就是将全国划分为几个征收标准,允许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一级政府,参照本辖区的工资水平、CPI、社会购买力、经济综合发展水平以及社会保障等情况,相应划定个税免征额,最后由国家税务总局进行审批后执行。
倘若能实现个税起征点的因“地”制宜,不仅能熨平各地区间因地域间的经济发展以及收入水平等差异而带来税收非正义和不公平,也能提高制度安排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