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辈生活在四川成都农村的邓大爷至今还记得,两年前的村里,一块手掌长的竖条黑石头从土里被撬了出来。人们的眼光如30年前一样,热切地注视着它。
这样的石头,沉默而沉重,遍布成都市的2700多个村庄。它被称为“利益的石头”。
在30年前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有的农民不舍得多设田埂,就在分界线两头把竖条石头浅浅埋在土里,测量时翻出来看。
在土地承包“30年不变”到期的2008年,“利益的石头”重新暴露在了阳光下,又将被埋在哪里?回答人们疑虑的,是成都开展了七年的城乡统筹改革。
随着一块块石头的搬动,成都的农民开始领到和城市居民一样的“大红本”。随之而来的一切,缓慢而确实地撬动了这片农村的转变。而转变的核心,就是“把农民的权利还给农民”。
土地观念转变——“现在谁不想要地啊”
成都市第一个试点的村子并不富裕,它叫鹤鸣村。
村支书刘文祥弯腰走进了一顶军绿色帐篷。这帐篷就是现在的村委会办公室,原本村委会的土地上正在建新的村民活动中心。帐篷里吊一盏电灯,桌上放着他1976年开始用的老算盘。“人口普查的时候,好多人只有一个电子计算器可用,我就带来了老伙计。”
鹤鸣村位于成都市下属都江堰市的平坝地区。在过去二十年间,它也曾经是一个“留不住人”的大空巢,越来越多的村民丢下它,飞离村子,成了城市的“候鸟”。
鹤鸣村的“候鸟们”在离开的过程中,签字画押,和土地母亲“断绝关系”。最让村里老人惊讶痛心的一次是,村里第七组32户中有10户都离开了村子,签字声明放弃承包地。
“以前年轻农民外出打工,实际上土地就抛荒或丢给别人,但因为名下还挂着土地,他们还要‘三统八提’、给国家交公粮。他们当然不乐意,就强行把土地还给集体,签字放弃自己的土地。” 刘文祥回忆。
但2006年农业税全免后,风水又轮转了。过去村干部拿着没人种的田,挨家挨户求村民种;现在面对的却都是要田的口。
刘文祥感叹:“现在每亩地的粮食直接补贴从18元、30多元升到80多元,还有耕地保护基金。就算是出租,每年也能收回每亩700斤大米的市价。现在有谁不想要地啊?!”
鹤鸣村众多游子走进老村子,撞上了新矛盾。第七组有位58岁的杨老太,女儿都出嫁,老伴又过世了,就把土地让给了一户中年农民种,公粮也由对方交。当时没讲清楚是租还是送给他,一年年就这样相安无事,现在女儿却回来要田了。
“两家都说田是自己的,这可怎么办?”在刘文祥的记事本上,越来越多累积着这样解不开的结。
城乡统筹改革的“确权颁证”,正是在这个风口到来了。
2008年年初,成都市委出台了《关于加强耕地保护进一步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的意见(试行)》,开始启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核心是实现“还权赋能”:“权”是农民完整的财产权利,“能”则是农民作为市场经济主体把握自身发展和命运的能力。
首先是确权。2008年3月2日,刘文祥对全村600多户人解释了这个“天上掉下来”的“确权”工作:“这次就是为了把每个老百姓的家产搞清楚,发证了就清楚了。每个家庭有多少集体建设用地面积,都以这一次的确权测量结果为准。”
于是,他得到了老百姓的回答:“没得问题。”
产权状态转变——4个指印,4次确认“我的主权”
2008年3月,鹤鸣村人的家里迎来了村议事会成员、社员代表和市、镇干部组成的“工作组”,他们拿着皮尺和图纸,把四壁量个遍。“我们到了地方协助测量,只起文书作用,没权利确定把田划给张三还是李四。” 一位镇上工作人员回忆说。
在这过程中,农民至少要按4个手印。这次,手印不是被迫出让“我的权利”,而是4次确认“我的主权”。
第一个指印,是全家人在户主声明上按。“首先要选户主,免得打工的子女回家来再抗议结果,说‘老爸不能代表我’。”刘文祥说。
第二个指印,是同意实测结果,就在实测地图上按。鹤鸣村的大地图展开长宽都有1米多,上面密密麻麻的细分界线上散落着全村农民的红指印。这就是后来在2000多个村子中赫赫有名的“鱼鳞图”。“指印像一片片鱼鳞,名字就是这么来的。”刘文祥说。
第三个指印,是村里开会表决确权方案,同意了就在方案上按。比如“谁家后面自己搭的房子算不算进面积”。
第四个是在公布的确权结果上按,表示认可。
经过了30年人口消长变迁,承包地的实际情况非常复杂。到了田头,土地相邻的几家人都在田埂上碰面。一旦说不清楚,当年埋在分界线上“利益的石头”就被挖了出来,村里能说清分界线的六七十岁老人就被请了过来。
而像杨老太家那样的两难,村里就得有调解小组。“但是调解不一定接受啊,每次都要说合很久,比如有的原主愿意把几年来代缴的农业税都退还、收回全部田地;或者各退一步,两家各拿一半地……”村主任余跃扳着手指数,这样子的“说合”往往长达一两周,甚至一个月。
鹤鸣村的确权颁证在40天完成了。而“鱼鳞图”也随即在成都产改中普遍使用,并成为此后成都城乡群众财产状况信息化管理的重要基础。
“我们土地确权中的原则是:合法、现状、无争议。有争议的就按法律法规走,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就依靠村民自治。比如原则上1998年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后不能再调整,但有的村自己就约定一年或三年一调,人死了,他的那份地就退出他名下,新增人口就等退出来的那份地。现实中农民就认那一套。”成都市委统筹城乡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成都市委统筹委)相关负责人说。
2008年3月30日,鹤鸣村第七组34户村民正式第一次领到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和城市居民一模一样的大红本”——《房屋所有权证》。4月30日,11个组的确权颁证工作全部完成。
余跃一家,在1981年实行农村土地家庭联产承包时全家4口人分到3亩8分地。作为没有离开村庄、一直帮他人代耕的家庭,目前全家7口人在这次确权中拥有了7亩地。
而在全国铭记的5月12日下午2点28分,镇上准备对农村产权改革试点进行总结,四川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书记李春城正在赶来的路上,大地剧烈震动。刘文祥他们在楼里,“听到好像飞机开过的声音,跑出来一看,房子裂了条大缝。但震后,我们的工作还在继续。”
震后,鹤鸣村的经验在成都全市推广。成都历时三年,基本完成了确权颁证。这也意味着成都第一次全面、真实地摸清了农村的“家底”。
产权观念转变——从“我种着就行”到“我有证”
拿着大红本的成都农民也犯嘀咕:看政府花这么大力气颁发的证,干什么用?
“现在说农民自主,农民首先要知道自己有什么。农民拿到本本就有各种想法,在城市就业、打工的人,有愿望就可以选择。”成都市委统筹委负责人说。
以前偏远农村产权意识淡漠,只想到“我在上面种着、住着,那就是我的地”,有没有证都不重要。但在全国的征地拆迁浪潮中,多少中国农民都潜藏着问题:我到底还有多少“家产”?
“其实农民不是‘无产阶级’,他们有宅基地,有房屋,有耕地,只不过这是一种权利不充分的‘家产’。” 成都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平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
2007年6月,成都获批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后,没有急于出台改革措施,而是进行了调研。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董事长廖彦淞对中国青年报记者介绍,成都总结了几条“农村为什么一直发展不起来”的真正原因。
“第一,是因为缺乏一套市场经济体系。投入农村的钱转一圈又回到了城市。第二,农民缺少财产性收入。数据显示,农村和城市的财产性收入比是1∶6。”
“在成都市区拥有一套房子等于几十万元财产,而在北京市区可能就意味着几百万资产。而农村的一套房子,不能当抵押物、质押物,不能买卖,还是等于一无所有,所以说这是一种不充分的财产权。”孙平说。
“当前我国城乡土地不同权、不同价,阻碍了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的自由流动。这是城乡差距加大的核心问题。”孙平说。
“第三,农民有‘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意识,以致公共资源得不到珍惜。成都民间有一个俗语,叫做‘官塘漏,官马瘦,打伙的堂屋鸡屎臭’。意思是说,公家的池塘因为无人维护而蓄不了水,公家的马因为喂养不好而变得很瘦,众人公用的堂屋因为无人打扫而遍地鸡屎。一句话,不分到自家的东西我就不关心、不爱惜。”
而在确权颁证之后,新都区新繁镇白璧村中年妇女陈万会清楚,自己家有了3亩地。2009年,她把2亩地包给了水果商,获得每年每亩1000斤黄谷(未脱壳的稻谷——记者注)价格的土地流转金,大约在800元。
新一年还没收租金,她在田头对村支书说:“该涨了噻,物价都升了,周围别人家都涨了噻。”
村支书问:“那你心里是多少价位?”陈万会笑着不说话。
“涨个100、200元?”
她两手叉腰摇头:“那不得,至少也得涨到400咯。”
“要是老板不给呢?”
“那我就不包给他了噻。收回来跟着合作社种川芎(一种药材,价格不菲,每公斤近20元——记者注),一亩地还能有万元收入呢!我爱包就包,我有证,地是我的啊。”
“农民的这些说法,就是我们市领导走访时告诉农民的:‘这些是你的权利。’如果一开始骗他,权利受损了还得找你政府。”成都市委统筹委相关负责人笑着说。
在他们看来,统筹城乡不仅是“自费改革”,更被叫做“自我革命”。“通过改革,政府、社会、市场各归其位,各管各的。这样,‘小政府’、服务性政府才成为可能。”
这位负责人坦承,“自我革命”对基层政府确实是个挑战。“甚至把改革的正反方面的效果都要告诉农民。一开始我们经常对基层说:土地确权是手段,土地流转是目标,但我们现在说确权之后,农民就可以按自己的希望流转、或不流转。”
廖彦淞记得,一家台湾来的农业企业想在成都某郊县搞一块地做规模农业,因为有几户农民不同意出价,土地连不成片,老板只好悻悻走了。
农民和市场关系的转变,让大量“沉睡”的农村资产开始被唤醒。“现在谁也忽悠不了农民。”孙平说。
在较为偏远、相对不富裕的成都市金堂县,生活的转变就更为明显。
在金堂县金龙镇谢杨坝村,43岁的本地商人李伟和村委会、村民共同协商了两个月,承包了400亩土地种葡萄。“第一年老百姓要多少租金我就给多少,投产只要能赚钱,我以后给老乡就不会低于这个价。”
这片葡萄园的30多名工人主要是本村40~50岁的妇女。用50岁的工人队长周秀琼的话来说,就是一群“想出去打工都没人要招的人”。
现在的周秀琼,“和以前种地的活差不多”,但收入已是种地的近十倍。每月工资1300元(队长工资,比工人略高),每年还有2000元土地租金收入,年收入一万多元。以前她家每年打2000多斤谷子,年收入才1600多元。
她正琢磨着给自己的房子“穿一层新衣服”,请工程队要4万~5万元。“再做一年,钱就够了。活路做得牢!”她低下头,笑着摩挲小推车的把手。
2010年9月28日开园卖,一个商家就把现有挂果的3万斤葡萄全部买走了,每斤5元。“说吃着蜂蜜一样甜……”周秀琼在旁听李伟说着,后者津津有味地抽了一口烟。
农民和政府关系转变——从“几个村干部说了算”到“我们说了算”
农村土地长久以来缺乏合理产权安排,改革直接触及了积累的矛盾。如果搞不好,不但极易流于形式,甚至可能引发大的社会矛盾。改革能不能顺利推进?
鹤鸣村的村民回答了这个疑虑。他们选出村民议事会,自主协调解决了各种矛盾。
鹤鸣村如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正是由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一起讨论定的。这个方法细到什么程度?它规定了安置点内的树木竹子必须要“安置点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同意并重新栽种直径10厘米以上的同类树种,方可移栽”。
人均享受1.7万~1.8万元的补贴确定后,村民和政府两头都在担心补贴怎么给付。是政府先把钱给村民,再建房,还是等村民先垫钱建好房子、才给补贴?“说来说去,两头都不放心。”
最后,鹤鸣村民主讨论出的是一条“山寨路子”:“边建边给!”他们在工程“正负零完成”付总额的40%,一层楼完工再付30%,其余完工后再支付20%,搬迁进入新居时付给每人1000元,剩余资金在验收合格后最后结算。
七年统筹城乡改革,成都同时也展开了一场基层民主实践。全市的农村(涉农社区),由村民直选村民议事会,决策村级自治事务;村委会执行,向议事会负责和报告工作。同时,村党组织书记兼任议事会负责人,负责审查议题和主持、召集议事会。
成都市委统筹委相关负责人认为,改革就是要推动培养农民自我管理、自我修复错误的意识。“农民有这样的意识,政府就不需要去管得过多、操心过多。”
他说:“以前群众不相信,都说:‘这个钱还不是几个村干部说了算吗?怎么可能真的我们说了算?’我们不着急,每年都培养。一开始我逼着村干部去跟老百姓讲清楚,要你自己做主,改革推进之后角色就慢慢转换了。最后就不需要我们说了,农民自己都会发问:为什么这笔投入不征求我们的意见?为什么我不能提出监督?”
成都市双流区彭镇羊坪村,正是完成了这样的转变。
这个村是成都市“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首批试点村”。改革刚开始的时候,干部群众都搞不懂是怎么回事。
“听说每年要给村上35万元,其中市里财政10万、县上20万、镇上5万,有村干部提出是不是先给办公室安个空调、或者先兑现以前的加班费。而老百姓则认为是在搞形式、走过场,钱多钱少自己都得不到一分。”羊坪村支部书记刘兴成回忆说。
但一切猜测和小心思都在“专款专用”前碰了壁,他们开始研究:怎样能做到钱怎么花、群众说了算?
首先,村里开了个“坝坝会”(邻近的多家院落村民聚在一起开会商量——记者注),村干部挨家发放意见征求表,这样的分户群众意见一共收到356条,但五花八门,很难统一。
村里一对老两口骆国良、罗群华,为这事就先在自己家里吵了一架。“我觉得应该先在广场附近修个公厕,免得跳舞锻炼的时候上厕所不方便,但我老伴却坚持应该先修老年活动室,最后没办法,两个人的建议都写在了表格上……”罗群华回忆说。
这356条意见经社议事小组整理合并后变成87条,再经村议事会,变成19条。最后在村民代表大会逐条“过堂”,最终确定了2009年先搞环境卫生、文化服务、公厕、动物防疫等9个项目,并由群众签字、盖拇指印,形成决议后上墙公示。
项目定下来后,老百姓依然怕这些事情落不到实处。村社议事会和群众民主选举出来20个德高望重的村民代表,组成监督小组。
“我们老百姓自己制定了评议的标准和办法,对服务人员和效果进行满意度评价打分。第一次得分在80分以下,给整改机会、服务人员集体谈话,第二次仍然80分以下,扣工程款的10%~20%,第三次就炒他鱿鱼,取消明年的竞标资格!”刘兴成说。
“基层如此,我们全市工作也一样,不是我们自己来说效果好不好,而是使用第三方监督。”成都市委统筹委负责人承诺。
2010年年初,成都市审计局带领19个市区县所有审计部门独立做了抽样调查,统筹委全程回避、不参与。而审计调查报告直接报给市政府,政府批给统筹委整改。每年,成都市审计局和国家统计局成都调查队合作两次,委托进行独立调查。据最新的第三方随机抽样调查结果,成都农民对村民议事会工作满意度高达95%。
政府执政理念转变——“不只是城市的政府,也是农村的政府”
对成都统筹城乡改革来说,确权颁证、让农民和市场动起来,是第一步。背后更让人注目的是,每年向农村倾斜大笔公共财政资金。
在成都的总账本上,农村不再是从整个蛋糕中分一块的“小角色”。2003年至2009年,成都财政对“三农”投入占总支出的比重从6.47%提高到18.37%,金额从10亿元增加到192.3亿元,农民人均分享的财政支出增长26倍。
据成都市委统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成都市在每个村投入的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资金以20万元为底线,每年不变。“具体再针对在山区还是平原、具体人口面积来分配。近郊的区县市级财政和当地财政比例是5∶5,远郊是7∶3,有的偏远村达到30多万元。”
“说到底,这是执政理念改变的问题。”这位负责人说,“我们的政府不只是城市的政府,也是农村的政府。”
“投入资金,来撬动基层民主”也是成都决策层的共识。
“比如怎样让议事会长期发挥作用呢?我们有很多‘空壳村’——没钱,结果导致,基层民主除了每三年投票,就没有实质可讨论的事情。而现在每年从年头到年尾,老百姓议论拿专项金做什么、怎么监督。”这位负责人说。
思路的转变,也在不少基层农村干部的脑海中切实地发生着。
刘兴成说:“以前搞公共服务都是上面安排做什么,我们就做什么,现在突然要我们自己来搞,还真是脑壳都大了。我们现在才知道公路、沟渠等是政府做的,村里协助就行,一些是可以外包给公司做,村子主要搞好协调和监督;还有一些是老百姓自己做的,那就得自己动手。”
但改革必然还不是铁板一块。在改革路上,成都的人们也坦言,探索到了障碍。
比如,我国法律法规仍规定,只有同村才能买卖土地使用权,城乡之间不能买卖,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而且,田地的承包经营权无法抵押,宅基地、农村房屋也都不能。
比如,一条河道两边预留5米,四川省政府在上世纪90年代把管理权给了管理河道的部门。“农民就问:集体的土地,你怎么弄走了?但唯一集体变国有的方法是征地,而征地的两个基本条件是:一给农民补偿,二是要户口农转非。河道都不符合……”成都市委统筹委相关负责人也皱紧眉头,苦笑了起来。
他说:“我们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探索才走了第一步。对农民只确了四个权:集体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下一步还要继续确权;如果财政能力强了,也要加强耕保金的投入。比如非公益林的退耕还林,林地不能不砍,但要给农民补偿。”
“政策要原原本本地交给农民,不能让政策打折扣。”孙平重重地说。
本报记者 庄庆鸿 王鑫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