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温总理与网友在线交流时谈到“我没有调查每个房地产商的利润,但我认为房地产商作为社会一个成员,你们应对社会尽到应有的责任。你们的身上也应该流着道德的血液。”全国政协委员、星河湾董事长黄文仔对记者表达心声:很多房产商也关心社会,比如扶贫,他们都有一腔热情,爱社会,爱自己的国家,爱自己的民族,没有一个是大汉奸,“我觉得我们身上流着的都是道德的血液。”(《广州日报》3月2日)
仔细读完报道全文,黄董事长印证自己“身上流着道德血液”的全部依据,就是做了一些公益项目,至于对响应中央的控制房价政策拿出了什么举措,我没有读到。
不同背景、站在不同角度的人,对道德的理解会有不同,这不奇怪。但是放在大庭广众之下讨论的,只能是站在社会整体视角的道德观。围绕房地产开发的道德,到底应该遵循什么基点建立?开发商可能认为,在开发经营、追求利润中,只要没有做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事,就是有道德了。如果再做一些公益项目,那就应该被称为道德楷模,而被社会称颂了。可是生活中,开发商不违法或只是边缘违法,却违背公德的事比比皆是。
为了拿地,为了竞争,为了大大小小的开发利益,开发商把公关行贿的费用打入成本,最终推高房价。在开发商群体中,这样的人是少数吗?拿到土地不开发,只等升值转手;建好房子捂盘不卖,对抗调控政策;不讲信用,欺骗业主推迟开盘时间;规划中的公共绿地,被开发商另做商业用途……凡此种种,难道也是讲道德?还有,以虚假销售数据来迷惑消费者,让他们感到越早买房越好,早买了还会升值赚钱。那些拉一车一车的“托儿“,让他们扮成消费者排队买房,给那些买房信心不坚定的人制造压力,难道这也是“身上流着道德的血液”?
黄董事长如果只是代表自己,表白“身上流的都是道德的血液”,我不置可否,因为我无从了解此话的真假。但是,他的“我们”之说,显然是代表了一个群体在进行自我评价。而这样的自我评价,放在社会大背景下观照,让人感觉并不是很客观。因为人们对开发商道德的期待,并不全是你做了多少公益,更多还是你的开发成本中有没有灰色成分,你对业主是否足够尊重,你对中央的调控政策是否敬畏。
马龙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