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国内部分城市房租出现了明显上升的趋势。在住建部3月9日召开的记者会上,住建部领导表示,房租调控应该是房价调控的一部分,各级政府有责任重视房租调控工作。
在政府不断加大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的当下,长期“桀骜不驯”的房价终于在近期有所收敛了,但是房租却在上涨。调控楼市的目的是为了让中低收入者买得起房,这是一个长期的目标,就可预见的未来而言,即使房价有所下跌,要想达到让中低收入者轻松买房还是不够现实的,因此租房本是一条可选择的途径,对于大量从外省进入大城市的“新城市人”来说更是如此。然而,房租上涨却增加了他们的现实困难,因此,政府将房租纳入楼市调控范围,似乎很能得到民心。
但是,政府有什么手段来调控房租,却是一个十分现实的问题。房价久调而不下,已经说明政府面对市场能够使用的手段有限,最后不得不使出限购的行政手段。但对于房租,政府不可能使出限租的手段,即使真的这样做,也不可能像限购那样收到预期的效果。其中的道理很简单,房租的形成,更多的是市场供求关系的反映,当房屋租赁市场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价格当然可以由房东说了算,如果政府硬性规定一个上限,房东如果认为无利可图或者利益太薄,可以采取不出租的策略来对抗,而需求方就会无房可租,受折磨的还是租房者。
在住建部的记者会上,有关官员公布了国家统计局的一项抽样调查:我国城市居民的89%拥有自有住房,它们由三部分组成,即祖上遗产、房改房和商品房,剩余的11%应该是原有的公租房。这个调查应该说是基本符合我国城市居民的房屋拥有状况的。但尽管如此,现在房屋租赁市场却出现了供不应求的态势,这与目前广泛的人口迁徙有很大的关系,大量人员离开故乡异地就业,特别是集中于所谓“北上广”之类的大城市,使这些地方的房屋租赁出现了很大的市场。由于多年来我国公租房建设的欠账,导致目前大城市的房屋租赁市场已经基本上由私人主导,租金自然由房东说了算。在楼市调控日趋严格的背景下,商品房购买力受到了压制,部分房屋需求者只能流向租赁市场,房租出现上涨也就毫不奇怪了。
行政手段在房屋租赁市场根本行不通,所谓调控房租,必须尊重市场规律。政府作为市场的仲裁者,需要做的是运用政府的力量遏制市场中可能出现的寡头垄断,以避免出现价格操纵,从而维护市场的公正性。而要想达到调控房租的目的,能够实施的手段只有改变市场的供求关系,比如,加大公租房的建设,或者对需要保障的人群提供适当的房租补贴。其实,即使是公租房,也需要政府让利,这对公租房承租者来说是一种看不见的补贴。那么,政府不妨将这种“暗补”转为“明补”,制订相关的政策法规,让符合条件的租房者能够得到实惠。
周俊生